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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拿什么告慰勇者的在天之灵

2014年12月16日 14:5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2年前救人牺牲的小伙子朱常尧因为过了见义勇为的申请期限,没有得到任何救助,年迈的父母贫病交加,生活困窘(本报12月15日C07版报道)。

  随着社会救助制度和见义勇为制度的健全,英雄们的身后事被越来越多地关注。英雄流血、亲人不再流泪,是整个社会对正能量的拥戴,是对可敬可爱的英雄们最真切的关怀和感激。然而,还有这样一批人,他们只是知道救人于危难之中是做人的本分,出于一种单纯的善良和毫无功利的付出,在危难之际,依然毫无顾忌地奋不顾身,付出生命亦在所不惜。而在一命换一命的奉献之余,身后却是无人喝彩的尴尬,亲人们要独自品尝失去亲人的痛苦,年老体衰时还要在贫病中孤苦挣扎。

  见义勇为的申请有2年的时效,且不论这时效对于一条生命的失去有多少价值,但仅凭这一条,朱常尧就失去了成为英雄的机会,失去了与英雄称号相关联的一系列优抚政策。然而,没有称号是否就意味着他的行为毫无意义呢?他所在地的村、镇以及各级相关政府和部门是否将这一行为给予肯定,是否对其从各方面给予照顾与扶持?社会的文明之风,是在对正义的不断确立与弘扬中树立起来,并被人所不断追随的,榜样的力量是树立社会文明之风的必须。所幸的是,被救的那个孩子时常来看望朱常尧的父母,这恐怕是唯一能告慰朱常尧在天英灵的吧!

  记者的探访,让朱常尧的事迹在22年后被揭示,对全社会和英雄本人来说已是迟来的消息。我们在感慨之余期待能有全社会的力量为老人们送去关爱,期待老人能老有所依。更期待的是,各种对英雄行为的关爱与照顾的制度与规范能够有足够的普及,普及到全社会的每个角落,给所有能够享受到保障的行为一些力所能及的补偿,这是对英雄的抚慰,更是全社会对正义行为的推崇与敬重!刘岩(芝罘区)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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