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法官在“去行政化”中更纯粹
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揭牌,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等出席揭牌仪式,显示出这家法院的不同寻常。通常,地方法院由地方人大产生,对地方人大负责并向地方人大报告工作。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系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于今年6月7日决定设立,并在8月3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设立决定。
与首批设在北京和上海两地的知识产权法院颇有不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去行政化”的设计上走得更远。一是作为法院整体,虽是按中级法院组建,但并未确定行政级别;二是在法院内部,推行扁平化管理。其他法院都有的科层制内设机构,在这里除了立案庭、专利审判庭、著作权审判庭、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审判庭等4个审判业务庭外,只有1个综合行政机构(综合办公室)和两个司法辅助机构(技术调查室和法警支队)。这些审判庭也没有行政级别,庭长由主审法官兼任,且没有副庭长。
该院将司法行政事务都打包在综合办公室,这将为司法业务与司法行政的分离提供基础条件。在媒体披露的信息中,似乎没有看到通常被认为是法院核心部门的“政治部”,而是由1名副院长兼任政治部主任。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政治部的处置获得认可并在未来得到推广,这会是一段时期内,法院内设机构调整的最大手笔之一。政治部本是法院在过往的历史中,作为准军事化建制所留下来的部门。当法官早已脱下了准军事化制服并穿上了法袍,这个准军事化建制部门也应按照更符合司法自身规律的方向进行调整。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同样值得关注。这一专业机构选任技术调查官作为辅助审判的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对案件审理中涉及的技术问题协助调查、询问、分析、判断,为合议庭裁判案件提供技术意见,解决法官可能存在的技术专业掣肘。
此前,法院、检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普遍担心自己会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被塞入到“司法行政人员”之列。从技术调查官所承担的工作来看,他们迥异于司法行政人员的“准公务员”性质,将这一群体作为一类特殊的司法辅助人员进行管理和调配,更符合他们的职业特点。
在公众最为关注的审判业务工作中,为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将院长、副院长全部编入合议庭审理案件,庭长只承担法律规定应当由庭长履行的职责并负责主持主审法官会议、统一裁判标准。院、庭长原则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加案件的裁判文书。
同时,该院将建立法官办案档案,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按这一设计,院长将不再是法官的“首长”,而是与其他法官“平起平坐的第一人”;庭长也不再是法院的“中层领导”,而只是在审判过程中需承担更多程序性任务的“主持者”。不得不说,如此之大的“司法去行政化”实践,此前并非没有理论设计,但从纸上走到地面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是第一家。
作为承载着“司法去行政化”改革梦想的首创者,理当接受各界的鼓励与认同。但改革者同时也应对改革的难度有充分的预估。司法行政化的强大惯性,已然固存在一些法官脑海中的行政化思维模式,仍将是“司法去行政化”道路上的强大挑战,正确航向的及时总结与适时调整将是改革路上不可或缺的动力。
(□王琳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