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贵州一村民非法购买千斤火药欲制烟花 已存放四年

2014年12月23日 14:21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绥阳县一村民非法购买了千余斤火药,放在家中四年。近日,天天担心出意外的他,向安监部门求助。昨日,当地政府通报,这个“火药桶”已被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这名村民姓刘,家住绥阳县风华镇。2010年,刘某从外地非法购进了一批材料,准备生产烟花爆竹,可是因缺乏技术,最终未能成功。硝酸钾、铅银粉等易燃易爆品,就存放在刘某自家楼上。

  “这么多火药放在家里,四年来每天都像坐在火药桶上。”刘某说,自己知道这些东西非常危险,但害怕被抓,一直未通知相关部门来处理。

  本月17日,再次听到安全法规宣传,刘某经过心理斗争,最终下定决心,前往当地安监部门,请求帮忙处置存放的危险品。

  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经清点确认,这批烟花火药共有上千斤,其中,包括24公斤已混合好的氯酸钾、铅银粉、雄黄等爆炸性药剂。“这些爆炸性药剂如果爆炸,威力相当于20公斤TNT炸药的威力。”执法人员说,烟花火药性能极不稳定,遇水或震动,都可能引发事故。为安全起见,绥阳县政府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同时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请求增派专家处置。

  当天,一位国家安监局烟花爆竹专家库成员抵达绥阳县。12月18日,在专家的指导下,危险品被分别运往安全地带。处置过程中,周边手机信号被屏蔽,禁止人员使用手机、电脑、相机等电子设备。该专家选择了一处合适的地点,挖出多个大坑,在上面搭建了塑料篷,防止雨水沾染引发意外。接着,指挥专业人员分批将危险品安放在坑内,稀释溶液对其进行处置,再分层覆盖沙土。

  昨日,当地政府相关人士表示,这批危险品目前已安全销毁。掩埋危险品的区域,已设置了警戒线,短期内禁止人畜靠近。

  目前,刘某已被控制,接受进一步调查和处理。记者 黄黔华

【编辑:叶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