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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女友患癫痫不宜生育 男子以不知情为由讨彩礼

2014年12月30日 09:4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我只想过个安稳的日子,但对方一直在欺骗我,我要求对方返还彩礼。”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欺骗”、“返还彩礼”,成了当事人使用频率最高的词语。

  为何昔日情投意合的恋人会变成形同陌路的冤家?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13年8月,原告王某、谭某之子王意与被告刘某、张某之女刘如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原告通过媒人给付被告三万余元的彩礼,次日,王意与刘如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双方生活后,王意发现刘如患有癫痫及轻度智力障碍不能正常生活,且无法彻底治愈、不宜生育。王意认为被告一家人在欺骗自己,表示不愿意继续与刘如共同生活,要求解除关系并返还彩礼。被告对原告诉称的彩礼金额持有异议,认为只收取了对方八千余元的彩礼,而且王意在共同生活期间有打刘如的倾向。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依法应当予以支持。王意与刘如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生活在一起,其给付的彩礼应当返还。在综合考量原、被告双方子女交往情况、风俗习惯以及原、被告双方为子女结婚合理的支出等因素后,法院酌情确定被告返还原告彩礼两万余元。

  通讯员 常鑫 记者 马奔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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