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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涉及教育、就业等多领域

2015年01月26日 09:34 来源:南昌日报  参与互动()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从今年起,我市将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意见》列出了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清单,涉及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启动

  政府购买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组织提供的一部分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通俗地说,即某些原先由政府提供的服务性职能现在转为由相关社会力量负责,在这过程中政府向社会力量付费。

  据悉,2015年我市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2016年进一步扩大试点。通过试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市直部门和县区逐步推开,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到2017年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

  《意见》明确了鼓励创新原则: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开放市场准入,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财政体系要求,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政府购买服务新格局。

  南昌鼓励事业单位转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公开、平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过程中,制定落实财政税收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事业单位转制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涉及括教育、就业、社保等领域

  政府购买服务,具体由谁来买?谁来接单?可以买什么?《意见》指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也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购买服务。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政府购买服务不是随心所欲,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意见》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对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发展壮大社会力量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绩效如何管理?“探索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意见》规定,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履职考评、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和政府购买服务成效的重要参考依据。

  如何保证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质量?南昌推出“培育壮大社会力量”、“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三项举措。今年,南昌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放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限制,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通过政府采购让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实现机会均等。现阶段,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力量。

  同时,各级民政、工商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对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的管理,并将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数量、合同履行情况,与信用记录、金融信贷、财税扶持等挂钩,形成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此外,政府购买目录和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内容、资金安排、绩效评价标准和结果等信息均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万晓霞)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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