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安全生产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制
中新网拉萨2月3日电 (白玛卓玛)拉萨市政府副市长陈文强3日表示,今起该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依据《安全生产法》、《拉萨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
陈文强说,“责任倒查对象为企业、辖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倒查内容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如发现因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不论部门、辖区,一律呈报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使每一件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都要受到问责、追责。
此外,拉萨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延清今日与西藏自治区驻拉萨市单位、各县(区)、市直部门、企业代表签订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其后,各级各部门也将与下级部门、直营企业、商品房租户等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这不仅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工作环节,并细化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以确保责任与压力传递到位。
张延清指出,今年拉萨市政府将着力构建由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多元参与、各方各尽其责的“大安全体系”,努力实现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事故与死亡人数的下降。
“大安全体系”具体包括: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和领导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直接监管责任;企业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方各尽其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015年,拉萨市政府还致力于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相结合的办法,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