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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一秒变悍匪 小伙穿女装入室盗窃攻击事主

2015年02月05日 04:2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

  小伙子突发奇想打扮成时髦女性入室盗窃,被发现后还用女士防狼喷雾攻击事主企图逃跑。近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检方批准逮捕。

  “女神”一秒变小偷

  今年元旦傍晚,戴假发、穿潮衣,一身女士打扮的陈某某走在青云店镇某村大街上,谁也想不到这样时髦的“女性”居然能身手矫捷地翻墙进院,从窗户爬进他人家中,给自己偷“新年礼物”。陈某某从容地吃了住户留在家中的肉,出门后觉得不过瘾,再次钻窗户进屋里,翻床头四处找钱,翻了半天没有收获。

  这时院子主人朱先生从外面回来,见到一头长发、穿着女士羽绒服的陈某某站在自家院子里,起初以为来了位“女神”,走近了才发现原来是男扮女装。这时陈某某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辣椒水喷雾朝朱先生脸上喷去,随即夺门而逃。

  朱先生脸上又麻又辣还喘不上气,强忍着不适与陈某某搏斗,一边大喊,“快来人,有小偷!”隔壁老乡听到呼救,立刻和房东一起赶到现场,和朱先生合力将陈某某圈回院子里并打电话报警。陈某某一看寡不敌众,还威胁对方,“我记住你们了,我没偷着东西,就算抓进去也顶多几个月就放出来,等我出来了让你们等着!”随后民警赶到将其带回派出所。

  威胁用语盗窃变抢劫

  检察机关在提讯陈某某的过程中告知其已涉嫌抢劫罪,陈某某没想到自认为是“小偷小摸”的行为竟然被定性为抢劫罪,“新年礼物”最后变成牢狱之苦。

  参与本案的检察官表示,陈某某男扮女装掩人耳目,翻墙进入朱先生单独居住的院子内,企图偷盗物品的行为已触犯《刑法》264条规定,涉嫌盗窃罪,为入室盗窃,可能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陈某某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和语言相威胁,进一步使其行为危害性增加,按照《刑法》269条规定,陈某某的行为已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为入室抢劫,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晨报记者 黄晓宇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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