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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依法加强消费维权执法

2015年02月05日 10:19 来源:中国工商报  参与互动()

  马正其在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依法加强消费维权执法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2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会上强调,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和新要求,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马正其指出,2014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宣传贯彻新《消法》,进一步改善了消费维权执法环境;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进一步解决了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12315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纠纷解决能力;着力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马正其强调,2015年消费维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新《消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始终坚持消费者至上、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和社会共治的理念,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大力推进12315体系建设,依法加强消费维权执法,强化商品质量监督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促进行业自律和经营者自觉,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马正其强调,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消法》,切实提升消费维权依法行政水平;紧紧围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与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加强12315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构建社会共治消费维权机制,切实发挥消协组织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提升消费维权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基础保障。

  马正其指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把握《处罚办法》的内涵,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会上,陕西、江苏、吉林、湖北四省工商局交流了经验。总局相关司局和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同志在分会场参会。(记者 李 晶)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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