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业务员挪用40万公款盖房 因挪用资金罪获刑4年

2015年02月08日 02:5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因老家盖房缺钱,现年51岁的业务员马某,将近40万元公款从公司账户盗转至自己账户,并用于老家盖房。记者昨日获悉,马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张某是北京儒杰商贸中心的投资人,2009年,她雇用马某来公司做业务员,并负责转账业务。2013年5月中旬,张某在查账时发现少了399999元,经对账发现,钱是从公司的账户被马某转走挪用的。张某向马某询问钱的去向时,马某称钱在老家盖房子了,他可把房子卖给公司还钱。但后来张某就再也联系不上马某了。

  马某妹夫作证称,马某给过他40万元钱,“2013年5月。我用这钱在老家盖了新房。”

  马某供称,在2012年,老家重新分配居民点,他分得半亩宅基地,但他手头一直无钱盖房。2013年4月,马某在老板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近40万元营业款分3次转到自己名下的农业银行储蓄卡内。马某将钱汇给老家的妹夫,让他帮着把房子盖起来。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故依法责令马某退赔公司399999元,并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4年。

【编辑:吉翔】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