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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人大工作:聚焦社保待遇、医疗费报销等

2015年02月09日 10:3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电梯出事故,责任谁来负?”2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有关机构对这一话题开展的网络调查中,700多万网友参与了投票,引发广泛关注。为电梯安全立法,折射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直面问题、紧扣民意的“民生导向”。

  翻开省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报告单,过去一年,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渗透出浓浓的民生细节。“人大工作以民生为根本,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民生味更浓,更体现民意,更直抵人心。”不少人大代表如是评价。

  立破并举

  推动法规管用实用

  在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如何通过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提出,“要主动把我省的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立法对于平衡、调整和规范各种利益关系的引领作用,发挥立法推动和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善于立、敢于破、着眼质,成为摆在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面前的重要课题。

  立法引领改革,就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改革事项,当立则立,当改则改,当废则废。

  这一年,广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在总结改革实践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按照国务院的改革部署,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登记制度,降低创业成本,强化监管责任。随后,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工商登记管理条例,推进依法登记。

  改革必须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在法治的轨道上顺利推进。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审议通过广东省信访条例等10项地方性法规、废止资产评估管理条例等9项地方性法规、修改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37项地方性法规,及时修改、废止与全面深化改革不相适应、不合时宜的法规,破除制约我省新一轮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

  法规能否立得住、行得通、管用、切实可执行,是衡量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尺。

  以往法规草案多由单个部门起草,审议中也着重听取部门意见,渠道比较单一,容易产生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未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这一问题的解决。

  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系列的立法机制创新,出台开门立法五项规定、成立地方立法服务基地、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建议稿,确保立法“产品”的出厂质量。

  分别于2014年1月1日和3月1日开始实施的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成为立法“回头看”的样本。

  “安全生产条例中的个别条款与新出台的上位法之间存在一定冲突。”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安全生产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后,建议从广东实际出发增补和细化条例的相关规定。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大部分法规案,全部都经过“立项关”、“公众关”、“专业关”、“代表委员关”和“评估关”,尽可能多地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基层单位和利益相关人的意见。

  一次次意见征集、一场场头脑风暴、一份份评估报告,背后是立法者对民意的尊崇,是对提高立法质量的不懈努力。

  找准问题

  “民生”成监督工作关键词

  “保命钱安不安全?”“社保待遇还有提高空间吗?”“医疗费报销比例能否提高?”……2014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就社会保险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播放的专题片抛出一系列问题后,追问、回应、互动渐次展开。广州珠岛会堂岭南厅里气氛活跃,民生味十足。

  开展1次专题询问、2次执法检查、2次专题调研,听取12项专项工作报告……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着力推动解决制约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问题。

  人大监督不是走走看看,更不是“鸡蛋里挑骨头”。省人大常委会针对热点民生,深入基层获取第一手鲜活材料,找准问题并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我省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跟踪督办,并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切实抓出成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运用和深化淡水河石马河“两河”污染整治经验,推动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四河”污染整治。

  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是人大监督工作紧盯不放松的焦点。

  针对社保基金运行,提前三个月介入财政预算编制监督工作;针对全省底线民生资金保障,听取和审议报告,跟踪监督资金的安排、落实和使用情况,推动底线民生保障目标任务如期实现;针对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加强工作成效监督,推动省委重大战略部署落实。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群众利益为依归,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

  敢言善言

  代表履职交上满意答卷

  “农村用水的问题被忽视了,作为来自基层的代表,我们希望通过调研和约见,推动问题真正得到解决。”1月16日,陆翠芬等8位省人大代表就农村用水管理问题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明确人大代表可以通过与国家机关负责人面对面地交流沟通,更快捷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神圣职责,也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现实要求。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履职积极性。

  2014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各直接联系5名代表,直接听取来自基层的声音。

  2014年底,基层省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在线交流平台全面开通,基层省人大代表可以远程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规划和计划研究、地方法规起草和调研、征集意见。

  代表如何更好地反映群众意见,需要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和方式。省人大常委会拟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省人大代表作用的若干意见》指出,代表应围绕省委的重要工作部署、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思考,选准题目,结合本职业务或熟悉的领域,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运用第一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议案和建议。

  “我深切地感受到广东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正在逐年提升,基层代表处理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水准相当高。”连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陈舒说。

  人大工作的活力在代表。这一年,省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尽责,围绕民生议题建言献策,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交上了一份满意的履职答卷。●南方日报记者 辛均庆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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