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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今年投1900亿办10件民生实事 涉校园足球等

2015年02月10日 08:5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广州今年投1900亿办10件民生实事涉校园足球等

  “南粤粮安”

  稳定农业生产。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创建“亩产吨粮县”和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南粤粮安”工程。推进农田水利万宗工程。扶持建设省重点“菜篮子”基地和重点养殖场。

  发展岭南瓜果、花卉苗木、林下作物等特色效益农业。加快现代渔港建设,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发展远洋捕捞和深水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建设气象现代化试点省,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农业大灾

  准备金制度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深化山区县和珠三角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股份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农村政务服务平台、土地流转平台和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全覆盖。

  探索开展粮食直补改革试点。推进林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探索建立农业大灾准备金制度。建设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监督体系。推进农垦、供销社体制改革。

  自贸区

  管理办法

  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制定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架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粤港澳经济深度融合。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率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强化粤港澳国际贸易航运功能集成,促进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

  转型升级

  三年行动计划

  加快外经贸转型发展。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促进传统优势出口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质量。深入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条。加强出口自主品牌培育,推进区域品牌境外注册,支持收购国际知名品牌。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推广旅游购物贸易试点,积极争取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范围,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业务拓展,完善跨境供应链物流服务。大力扶持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创新新业态监管方式。

  精准招商

  加强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合作。深化涉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依托重大平台和重点产业园区,加强对世界500强、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精准招商,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加快外商投资意向项目库和境内引资需求项目库的建设与对接。

  加快“走出去”步伐,深化对外投资备案制改革,完善境外投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海外股权投资,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生产基地,培育更多本土跨国公司。积极参与境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程承包,稳妥推进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

  南粤水更清

  行动计划

  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强化跨行政区河流污染联合治理,推行“河长制”,加快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深入推进粤桂九洲江跨界水环境保护。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抓好工业锅炉、建筑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严控PM10、PM2.5和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坚决遏制粤东西北地区空气污染上升势头。推进汕头贵屿等区域重金属污染全面整治。加强环保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不动产统一

  登记制度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划定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进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抚育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绿道网升级,构建省域森林公园体系。开展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强围填海管理,探索划定禁填区、限填区。

  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建设用地存量挂钩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加大查处违法用地力度,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建立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现代职业教育

  综合改革试点省

  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抓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评价制度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扎实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四重”建设、“2011计划”,建设高水平大学。

  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推进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强师工程”。

  校园足球

  做好体育、民族、宗教、国防等工作。加快市县两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完善城市社区体育公园、小区体育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发展校园足球。壮大职业体育,提升竞技体育,办好第14届省运会。

  社会矛盾

  化解年

  推进平安广东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矛盾排查化解力度。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依法推动诉访分离。坚持打防并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反恐防范体系,强化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犯罪的集中打击整治,严密防范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提高管边控海能力。加大依法管理互联网力度,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应急管理,健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异地就医

  即时结算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落实职工全员足额参保。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统一费基费率。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居保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医保支付制度,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推行重特大疾病特殊医保补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开展门诊检查纳入住院结算试点。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加快实现社保卡“一卡通”。

  加强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服务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老年福利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恤孤、助残工作,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333元、147元提高到374元、172元。

  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孤儿集中供养水平从每月1150元提高到124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月700元提高到760元。

  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934元提高到1556元。

  残疾人生活津贴从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重残护理补贴从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

  确保完成新一轮扶贫

  开发“双到”目标

  完成2571个重点帮扶村、20.9万贫困户90.6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促进创业就业和加强

  困难群体等救助帮扶

  按3000元到30000元的标准补贴创业带动就业,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资助符合条件的初创业经营者提升素质,提高创业就业项目补贴标准。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技术)晋升补贴培训50万人次。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50元、120元提高到800元、500元。

  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减免7项基本服务收费。

  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

  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从950元提高到1150元,初中从1550元提高到1950元,残疾学生提高到不低于每年6000元。

  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政策。新建15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500元提高到3000元。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补助从每人每学年600元提高到800元。

  省属普通本科院校、高水平大学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0元、12000元。

  改进医疗卫生服务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大病医疗费用予以“二次报销”。

  对5.4万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按每月700元、800元、900元分档安排生活困难补助。

  优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支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座多厅数字电影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实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品种从12个增加到18个。

  在汕头、韶关、梅州、湛江、清远等5市试行巨灾保险改革试点。

  完成6000公里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省补助标准从每公里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完成56939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20572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每户补助2万元。

  完成5945户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从每户1.5万元提高到2万元。

  新开工建设46754户公共租赁住房。完成不少于10.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其中对困难残疾人家庭每户增加补助6000元。

  完成400条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7000户搬迁安置。

  加强污染治理

  珠三角地区淘汰营运“黄标车”每辆补贴6000元到30000元。

  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22元提高到24元,对粤东西北护林员每月补助300元。

  保障公共法律服务

  和公共安全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使我省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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