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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百年戴岳公馆开拆 原址将建史迹标志(图)

2015年02月10日 10:36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

  2月9日,长沙市开福区民主西街1号,戴岳的后人在公馆前合影。当日拆迁队对公馆进行拆除。记者 唐俊 摄

  核心提示

  半年前,长沙戴岳公馆因一场官司重回公众视野,法院的两次判决均支持文物局“不应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从而决定了这栋百年建筑的命运,2月9日,戴岳公馆正式开拆。

  未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一场民告官的官司,一度让戴岳公馆成为热点(详见本报2014年5月22日A10版、5月27日A8版、7月8日A10版)。这栋有着上百年历史见证了当代风云的老建筑,自从2012年被刷上鲜红的“征”字后,其去留就一直牵动着众人的心。2月9日,戴岳公馆正式开始拆除。让戴岳后人稍感欣慰的是,文物部门将在原址建史迹标志纪念戴岳。

  戴岳公馆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民主西街1号,是一栋两层的青砖混木结构的楼房。

  2012年,黄兴北路棚改项目启动,戴岳公馆恰在红线范围内,被刷上了鲜红的“征”字。“公馆见证了一段重要历史,当时肖劲光、程潜等人时常来公馆聚会商议,不应该被拆除。”从这一年起,戴岳之子戴世选四处提交材料,向多个政府部门寄信,请求将戴岳公馆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结果大失所望。

  2013年,长沙市文物局回函,称戴岳公馆遭受多次拆改及添建,大量运用了现代工艺及材料,使建筑的形制与结构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建筑的历史原真性和整体性遭到严重破坏,“不应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对此,2014年5月,不满认定结果的戴世选将长沙市文物局告上法庭,请求文物部门重新作出认定。

  此案经历一审、二审,法院认定文物主管部门对戴岳公馆所作的认定过程符合法定程序、证据充分,予以支持,戴家后人在两次审理中均败诉。

  拆迁前后人留宿最后一晚

  2月9日早上8点,黄兴北路棚改项目拆迁办对戴岳公馆进行拆除。

  “1月底我们收到了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一周前我们就开始搬家了。”看着工作人员爬上了这栋破旧的公馆房顶开始揭瓦,一脸落寞的戴世选放了一挂鞭炮后,叫上了妻子儿女,请记者给他们拍全家福。“就在昨晚,我们一家还住在这房子里,以后再没机会了。”

  63岁的戴世选是戴岳的第8个儿子,自出生起便住在戴岳公馆,在他看来,公馆承载着戴氏家族几代人的记忆,有太多的不舍。

  文物部门:将在原址建纪念标志

  黄兴北路棚改项目拆迁办工作人员介绍,戴岳公馆的拆迁将在2月10日全部完成。

  关于拆迁补偿,戴家人与拆迁办已经达成了协议,获得的补偿款为450万元,将由戴岳的5个子女按产权多少协商分配。

  记者还了解到,开福区文物管理所将与开福区建设局在戴岳公馆旧址共同建成戴岳将军的纪念史迹标志。“初步规划是建一个纪念碑,”戴世选说,“这个规划让我稍感安慰,百年老宅里的那些人与事,不该被遗忘。”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邓佳昕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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