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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投资公司被查 政府:为其做担保属工作失误

2015年02月13日 09:2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2日中国之声报道了河南平顶山一家名叫亿通投资担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事。这家公司曾号称当地最大的担保公司,但在2014年11月28号,公司却宣布,停止支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20天后,当地警方通报,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事发之初,政府却曾向投资者保证,公司资可抵债,甚至早在2012年,新华区政府还曾专门发出红头文件,表示:政府承担对亿通公司因监管缺失造成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号称当地最大担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政府曾做担保

  当初政府为何会为这家公司做出担保?对于投资者的承诺又如何兑现?昨天下午,当地政府就此事作出回应:仓促承诺确属工作失误。目前正在全力追缴公司资产,尽力挽回群众损失。

  昨天(12号)下午,新华区政府“亿通公司工作组”的一位工作人员承认,当初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向投资者作出亿通公司资可抵债的承诺,这是工作中的失误。

  区政府工作人员:亿通公司出现问题后,区政府成立了帮扶组进驻公司,资金资产情况由公司提供,未经核实。经公安部门介入初核后,发现亿通公司资不抵债。12月1日,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正在侦查中。

  据投资者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工信局,在事发之前的2014年,曾多次对亿通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了基本合格的结论。

  在投资者们看来,作为监管部门的新华区工信局,在多次现场检查中,理应发现这些并不需要太多技术和精力就能调查了解的问题。

  投资者甲:监管去了你肯定要看看,然后看看这个钱借给谁了,然后实地考察一下,这个公司是否存在,这个问题是很简单的。但是现在来说,我觉得他应该没有做到这一点。这个虚假合同存在了几年,每次检查都合格,这里面存在的问题可见一斑。

  投资者乙:工信局你每年都有年检报告,年检都合格。问题出来,你每年的检查是怎么样检查的?

  客户经理:工信局放任

  而亿通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客户经理认为,该公司走到今天这一步,与区工信局的放任,有直接关系。

  客户经理:6月份审核通过,工信局审核通过,9月份有一个审核通过,柴东林、李广艳这边,这都是他们的监管成员,向亿通公司去查账。如果那时候他们带着他的财务,他的来回(资金往来记录),再说项目方确真是用他多少钱,你抵押过来的啥东西,如果他们监管到位的情况下,公司不会走到今天。

  投资者提供的一份借款业务合同上,借款人为河南怡元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文乙,签约日期为2014年。然而,投资者提供的一份,据称为专案组通报的文件中,明确表示,侯文乙已经于2012年处于在逃状态。而侯文乙所在村子的乡亲,也证实了这一点。

  村民:网上都通缉着呢,网上还找不到呢,别说咱们找他了。

  亿通公司伪造公、私章

  而另一份合同中,同时有两枚印章,借款方——平顶山市佐顿贸易有限公司的公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晓英的私章。然而,张晓英却表示,公司与亿通公司之间没有业务往来,也没有通过亿通公司借过款项。合同书中的公私两枚印章,均系伪造。

  亿通投资者:我问一下,你原来在亿通公司借过钱没有?

  张晓英:没有啊!他等于是伪造的,你可以起诉他嘛!

  亿通投资者:但是这个章,我看是有你的私章,还有你们公司的章。这两个章都在我们的合同上呢!

  张晓英:是在合同上呢!他等于是伪造俺的东西弄的。你报警吧!

  在多份业务合同书中,都有一个叫李志超的收款人。据合同记载,借款方平顶山市国香苑苗木培育有限公司,委托李志超代为办理其与亿通公司的担保借款事宜。然而,李志超却表示,虽然钱的确进了他名下的账户,但这些账户,是亿通公司的负责人王贯亚借用他的身份证办理的。

  李志超:我没收到这个钱。当时他亿通公司是用的我的那个(身份证)办的卡号。我又没有见到钱,连卡我都没有见过。

  亿通公司还做了很多假借款担保合同

  亿通公司一位客户经理甚至表示,在事发后,她才发现,亿通公司还做了很多假的借款担保合同。

  客户经理:后来出事后才发现,亿通公司大量做假合同。好比说是,我有一份合同,是元月一号的,是十万块钱。我签的合同到三月份已经到期了。他用我以前不用、废弃的老合同,他又做了一份合同。底下的签字都不是我的,明显是别人伪造的,日期也不对。就在办公室发现的,好多都是假合同。

  那么,对于亿通公司业务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当地监管部门日常如何履行监管职责?

  新华区工信局局长:亿通公司不在工信局监管之列

  昨天下午,新华区工信局局长赵卫民表示,工信局只负责监管融资性担保公司,因此,属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亿通公司,并不在工信局监管之列。

  赵卫民:所有的法规、政策文件均是针对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对于未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并没有具体法规、政策规定。

  记者:那对于没有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的,这些机构应该由谁来监管?

  赵卫民:这个没有这种规定。

  记者:也就是说,像亿通这样的公司……

  赵卫民:它属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记者:所以就不在咱们工信局的监管范围之内?

  赵卫民:对。

  如果不属于工信局监管之列,工信局为何又在2014年6月、10月两次向亿通公司出具现场检查报告?新华区工信局局长赵卫民表示,自己不清楚。

  一些投资者表示,整起事件中,政府存在监管不力。但事已至此,他们只希望政府能够尽最大努力地去追缴亿通公司的资产,挽回群众的损失。

  投资者甲:投资者应该理性对待,首先政府不会买单,因为政府买不起单,但是政府或者公安机关能做的就是尽最大的限度挽回老百姓的损失,因为政府有监管责任,他最大的责任可能就是监管不力。

  投资者丙:也没说叫政府给我们买单,咱要求就是你能够依法依规把我们东西给了。

  新华区政府副区长、“亿通公司工作组”组长安保亮表示,目前,区政府正在全力追缴亿通公司的资金资产,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

  安保亮:聘请律师和专案组依法推进客户关注的叶县盐都大酒店项目等资产追缴。配合专案组确权登记,确保信息准确,全力追缴资金资产,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客户,核实后按政策纳入救助范围。待(平顶山)市资产处置办法出台后,会同客户代表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公开、透明处置变现,最大限度地提高兑付比例。 (记者肖源 刘会民)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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