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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讨薪”12载: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

2015年02月13日 16:00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

  每一个在都市闯荡的农民工,都肩负着一个农村家庭的希望。

  他们用汗水换取的工资,是乡村适龄儿童的学杂费,是家庭身染疾患者的保命钱,是留守家乡垂垂老人的养老钱,是每日不可或缺的家庭生活保障金。随意、恶意拖欠他们的工资,无异于断其生路。

  2003年10月27日,时任总理温家宝亲自帮重庆农民熊德明讨薪,“中国式讨薪”进入公众视野。农民工劳而无法得食问题,对政府而言,不再仅仅是经济范畴的劳资纠纷,而是影响整个社会均衡发展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12年来,从熊德明的吁请得到总理支持,到政府出台各种措施制止欠薪帮助讨薪,再到依法惩治恶意欠薪,我们见证了党和政府治理欠薪的艰难努力,也见证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决心和力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总体上得到遏制。

  尽管眼下讨薪任重道远,但我们相信,只要有正视问题的勇气,有解决困难的决心,讨薪路上办法总会比困难多。我们更坚信,在依法治国新常态下,“中国式讨薪”已在法制的轨道上前行,难题终会被解答。

  关键词 变化

  “跟以前比,现在领工资更有保障了!”上周,蔡甸农民工袁关中如期领到1月份工资,3000元整。

  袁关中的切身感受,浓缩着时代变迁。与十多年前讨薪之路的举步维艰相比,如今农民工工资清欠取得显著进展。2014年,全省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7692件,立案调查12443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6.5亿元。省人社厅专设农民工讨薪投诉举报窗口、电话投诉热线、网上信访平台、政务官方微博等,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确保在第一时间获得相关信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农民工工资拖欠又呈现出新的特点:建筑业欠薪仍是“重灾区”,并向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蔓延;欠薪讨薪与经济纠纷交织,一些企业主利用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经济纠纷,以讨薪名义追讨工程款,甚至无法达成协议就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让处于金字塔最底层的农民工成为最受伤的群体;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结构调整加速,部分中小型企业经营出现资金筹措困难,拖欠农民工工资高。省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人表示,随着清欠力度加大、维权制度的完善、司法程序的启动,近两年各地恶意欠薪的企业明显减少。

  关键词 创新

  “近5年,我们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到位的事件。”湖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李剑华说。

  自信来源于制度支撑。据悉,该公司每次与分包商结算工程款前,要求对方出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凭证,并对工程项目进行动态跟踪,预留农民工工资准备金。

  这是我省多年不懈探索、构筑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保障网的缩影。我省开创性地建立了“五大机制”,包括——

  以监督检查和快速反应为核心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常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应对;

  以总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用人单位防欠内控机制,在建设领域全面实行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制度,施工项目内出现工资拖欠时,由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

  以工资保证金和曝光重大违法行为为核心的欠薪约束机制,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由建筑领域拓展到交通、水利、铁路建设等领域,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视情况动用保证金先行垫付;

  以部门监管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欠清欠部门联动机制,实行属地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哪个行业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由那个主管部门牵头处理,强化落实“守土”责任;

  以打击恶意欠薪为核心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渠道,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关键词 转折

  2014年1月,在武汉金龙拉链厂打工的25名农民工反映,老板刘某欠他们工资近20万元。汉阳区劳动监察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刘某逾期未还并逃匿。案子被迅速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迫于压力,刘某投案自首。

  等候他的是法律的裁决:有期徒刑1年,罚金1千元。这是刘某为恶意欠薪付出的代价,更是“欠薪入刑”的有力威慑。

  2011年5月1日,恶意欠薪与醉驾一起,被写入刑法修正案,从此开启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新篇章,成为“中国式讨薪”的重大转折。

  然而,如何定义“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欠多少钱才称“数额较大”?怎样才算“达到严重后果”?这些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关键词让人模棱两可。到2013年1月,全国仅有百余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受到制裁。当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相关司法解释,使欠薪入刑有了具体的操作规程。

  2014年8月,省高法、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移送规程,强化“包工头”的刑事责任。截至2014年10月,“欠薪入刑”实施3年多,我省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370起,公安机关立案225起,法院审结24起,对25名犯罪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任重

  一道讨薪题,求索十余年。

  原因很多。诸如,用工环境有待优化,虽然有《劳动合同法》保障,但在实际用工中,不少农民工急于上工,老板姓甚名谁都不知道,签订合同的更是寥寥无几;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后,跑断腿、门难进、钱难要,维权难度大,维权成本高,讨薪路上农民工常常寒心;而个别总承包单位觉得事不关己,劳务分包队伍用工明明是劳务分包队伍的事情,工资如何支付与总承包单位“没有一分钱关系”,板子打到自己还深感委屈。

  这是“中国式讨薪”的典型特征,一时难以消除。因此,“讨薪工程”也不会一蹴而就。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收入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劳动者付出劳动,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天经地义。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出于保护讨薪者合法利益的考虑,还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都应该重视农民工的讨薪现状,优化讨薪流程,提高欠薪成本,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构筑治理的长效机制,这才是解决农民工维权讨薪的出路。

  每一张欠条背后

  都是一场艰辛的“拉锯”

  讲述者:田伟(谷城县康盛镇农民工)

  2005年,我出门做石料加工,每年赚个七八万。和大多数农村打工家庭一样,我的父母、老婆都在外打工,一家四个人一到年关就发愁,生怕领不到工钱。

  讨薪,对农民工来说,是一场艰辛的“拉锯战”,是心理与生理的双重考验。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年,我带着一帮老乡在黄冈一家石料厂打工,谁知老板资金链断了,欠我们十多万元工钱,打了欠条便不再理会。我们去讨,老板自称有黑社会背景,扬言“我就是这里的天!”我们告到镇上,讨了个把月也没结果,最后我和工友只好来到武汉。开始我们在一家媒体单位门口“安营扎寨”,可是记者爱莫能助。后来我们干脆把“家”搬到省人社厅门口,因为没饭吃,只好找政府。幸亏劳动监察部门出面,帮忙找总承包商要到了钱,还给我们买好了回家的火车票。

  近年来,政府部门越来越重视农民工讨薪事件,我和工友们明显感到欠薪事件在减少。今年5月,我到江西一个石料厂打工。因为以前吃亏吃怕了,这回就长了个心眼,跟老板签了合同,按月结算。这不,今年年底我们如期领到工资,如今已经在老家谷城买年货准备过年了。

  每一面锦旗背后

  都是一份沉甸甸的尊重

  讲述者:张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总队调研员)

  2005年,我到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十年来,我处理了无以计数的欠薪、讨薪案例,最自豪的是没有一位农民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没有秘诀,没有“神器”。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为农民工讨薪,带着责任,更要带着感情。”

  在局党员活动室,收藏着一摞锦旗,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有一个故事。2014年春节前夕,数十位在红安打工的襄阳籍农民,搀着老的,抱着小的,来到省劳动保障监察局讨要被拖欠的十几万元工资金。由于包工头失联,农民工情绪激动。我先给他们倒上热水,然后认真倾听,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然后一边协调建筑企业、分包商,一边叫食堂烧火做饭,安排食宿。直到凌晨,农民工拿到血汗钱,笑逐颜开,我才离开。

  第二天,我刚到局里,他们又冒着雨雪找来,我很惊讶:“你们拿到钱,为什么不回家过年?”他们却说:“我们赶来,只是想向您说一声谢谢。”望着他们湿漉漉的背影,我的眼眶湿润了。节后,他们通过快递寄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尽职尽责,为民解难。”

  十年来,我把农民工当亲人,真心诚意为他们讨薪,收获的也是一份沉甸甸的尊重。有的农民工回家后,打来电话报平安;有的农民工在大年初一,发来短信拜年;有的农民工只是握着我的手,什么话也不说,可我都懂。如今只要农民工找来,大家都说:“张队,您的亲人来了!”

  每一起讨薪案背后

  都是一个复杂的工程

  讲述者:李先卿(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讨薪”是个沉重的字眼。纵观我为劳动者维权的20年从业历程,每一起讨薪案的背后,都是一个复杂的工程。

  有不少讨薪农民工无路可走时,往往寄希望于通过跳楼、堵路等方式牵动社会的神经。其实,他们还有一条路,就是通过法律来维权。

  多年来,我尤为关注农民工欠薪案件,多次为讨薪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去年,有几名在深圳某企业打工的农民工请我帮忙讨薪。我随即跟这家企业联系,摆出相关法律条款和欠薪的严重性,严肃告知对方若拒不支付,将会面临哪些后果。通过一番讲解,这家企业负责人明显感觉到了压力,沟通后不久,农民工拿到了工钱。可见,法律并非“高不可攀”,它是农民工讨薪的一把利剑。

  欣喜的是,我看到农民工讨薪从历经那冗长的维权过程,到无奈爬塔吊、静坐,经受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考验,再到如今理性讨薪,抱团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渐渐增强。

  但是,没有合同、没有欠条、投诉对象不准确的情况依然存在,农民工讨薪的难度依然很大。我希望,政府部门能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告诉农民工,一旦出现欠薪,应该如何找寻合理的解决途径。

  【回眸】

  “中国式讨薪”大事记

  图为:重庆农妇熊德明,成为开启“中国式讨薪”的标志性人物。 (资料图片)

  2003年:10月,温家宝总理为重庆农村妇女熊德明追讨2000多元工钱,震动全国。

  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2005年:探索解决欠薪的长效机制。

  2006年: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被列为做好农民工七项工作之首。

  2007年:全国总工会推进十项维权机制建设,欠薪现象初步遏制。

  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欠薪问题出现反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强调,不欠薪是“底线”。

  2009年:全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10亿多元。

  2010年:建议尽快将“恶意欠薪罪”纳入刑法。

  2011年: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

  2012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622.5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00.8亿元。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欠薪”定罪量刑作出明确规定。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

  2015年:人社部公布十大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

  策划:姜平 胡蔓 文图:记者 崔逾瑜 陈屿 李玉麟 通讯员 宋欣然 陈多红 实习生:陈梦圆 晏楚奇 吕婷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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