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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办养老机构不做“疗养院” 失独老人首入保障范畴

2015年03月03日 19: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3月3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将由疗养院变身护理院,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优质的供养和护理服务,尤其将满足失独家庭老人入住需求,并逐步把护养型床位提高到80%以上。

  北京市民政局3日正式公布《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该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目前公办养老机构存在着职能定位不明确、管理体制僵化、服务功能单一、资源分配与利用不均衡等一系列问题。《意见》明确了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的作用,让其回归本位。

  根据《意见》,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今后将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重点为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提供供养、护理、照料等服务。

  近年来,失独家庭老人的养老问题逐渐凸显。本次《意见》特别提及,对于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范畴。这意味着北京市目前4800余名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岁以上老年人将可以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北京能否解决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问题?李红兵称,“一床难求”是因为公办养老机构定位不到位。《意见》中把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划分为公办公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三种运营模式,其中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至少保留20%的床位用于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除此之外,只要有闲置床位,都要接受符合申请条件的失能老年人。

  截至2014年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211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50.8%;总床位数35276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2.4%。李红兵表示,今后北京将创新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管理,可以通过品牌连锁运营,或者单项服务外包、专项服务合作等方式推进社会化运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并与社会办养老机构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李红兵指出,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要避免一刀切和一蹴而就的粗疏作风,北京将加紧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办法、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权责明晰、监管有力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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