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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被蚕食的白云山可否“收回失地”

2015年03月05日 14:1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昨日报载,广州白云山西南面一个废弃10年约4万平方米的油库地块欲变身商业地块,被市规委会否决。广州市负责人拍板,政府收回该地块作为白云山西南出入口,并增加游客中心等配套设施。同时,本届政府承诺不减少白云山一寸土地,希望一届接一届政府都有这承诺,保证白云山土地不会减少。

  为保护“市肺”白云山,政府拒绝据称可带动约3亿元固定投资、每年税收约3000万元的商业项目,且不惜花钱“赎”地之举值得点赞。此举也可视为政府收回白云山“失地”的一次积极行动。由此,自然也让人对白云山将来能否有更多被蚕食与占用的地方“还绿于民”抱有期望。

  自古有“羊城第一秀”之称的白云山之于广州的意义无需赘述。政府对白云山的保护也不可谓不重视,早在1995年底就颁布实施《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2006年又实施新的修正版本。与此同时,《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年获得国务院审批。然而,总有“黑手”伸向“市肺”——据称,白云山最大的时候面积是58平方公里,并非规划部门说的30平方公里,而现在仅有22平方公里。无论数据的精确度如何,多年来,白云山“被蚕食”、面积在萎缩应是不争的事实。

  基于此,就很有必要追问,是否可以公开历年来蚕食白云山的主要项目,向市民作个交代?其中,又有多少项目是在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出台后冒出来的?白云山面积“被缩小”的根源到底是法律问题还是规划问题?是法规的篱笆不够严密而留下了被“合法”蚕食的空子,还是法规没有得到刚性执行?

  还有必要追问和反思的是,保护白云山能否形成一种常态化的机制,而不是靠每届政府的觉悟、承诺和自律?政府承诺是否兑现,如何接受人大监督?既然油库地块可以收回,其他一些项目是否也有“复制”的可能性?唯有弄清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减少白云山一寸土地”乃至收回部分“失地”才有望实现。

  诚然,白云山的风景有其独特的魅力,其保护范围内及周边地块“寸土寸金”亦众所周知,这无疑决定了其保护难度会相当之大,但再难也应积极有为。正如为保护历史名城而不惜花钱将超高建筑“买”低一样,采取“赎买”等手段收回白云山被蚕食的绿地,还历史的“债”,也是值得期待的行动。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保护“云山常青,珠水长流”,时任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开枝领头治理白云山,喊出“还我白云山”的口号,号召市民一齐向蚕食白云山的违章建筑宣战。最近,如2012年白云山凿隧道项目动议引发民意强烈反弹,亦可见市民对保护白云山的极度关注。陈开枝曾感言:“白云山不搞好,怎么对得起广州人!”这何曾不是各届政府应有的感悟与情感?!□牛日成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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