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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峰现62年前“土地房产所有证” 仍具法律效力

2015年04月03日 11: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湖北五峰现62年前“土地房产所有证”仍具法律效力
发现62年前土地房产所有证的老屋 王康明 摄
土地房产所有证原件 王康明 摄
土地房产所有证挂在老屋的墙上 王康明 摄

  中新网宜昌4月3日电 (王康明)在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长坡村,一张62年前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近日在当地一栋百年老木屋内被发现。记者2日从宜昌市房管局获悉,该证还具有法律效力,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换成现在的房产证。

  拥有62年前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的老木屋目前由88岁的卢长喜和82岁的刘天秀老两口居住。老木屋占地150多平方米,全部采用榫卯结构,整栋房子没有使用一颗钉子和一块砖,历经百年风雨,房子保存仍基本完好。

  在老木屋中间的天井大厅内,一侧墙上挂着一张十分醒目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记者看到,这份土地房产所有证签发时间为1953年2月6日,上面标明了房屋土地所有权人,以及房屋、土地所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所有人享有的权利等,并盖有“五峰县人民政府之印”和时任县长李仲恭的印章。

  刘天秀介绍,她17岁嫁到夫家,迄今已经65年了,一直住在这房子里。“老屋是我老伴的爷爷买的,建房的具体时间已经不知道了。”刘天秀说,前两年,儿女们说这个土地房产所有证有纪念意义,于是把它放在镜框里挂在了墙上。

  宜昌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该土地房产所有证由当地人民政府颁发,所以仍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因为时间久远,相关法律目前已不断更新和规范,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可在房管部门进行补录,然后换发新证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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