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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俩报团赴韩旅游 临行前被要求交10万保证金

2015年04月10日 14:01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
姐妹俩报团赴韩旅游临行前被要求交10万保证金
陈小姐在旅行社门店反映问题。

  4月11日,陈小姐就要和姐姐飞韩国旅游了,可4月8日下午,她突然接到旅行社电话,称姐妹俩每人须交5万元保证金,否则不但去不了韩国,团费不退,还得承担相应的签证损失。4月9日,记者调查发现,出境游旅行社向游客变相收取保证金、押金成为潜规则,数额5~10万元不等。

  市民:签合同时未提保证金

  旅行社:工作人员存过错收保证金是行业潜规则江西游客因“脱团”被拉黑律师称临时收押金属违约

  陈小姐说,3月17日,她在网上看到一则赴韩旅游信息,7天5夜跟团游每人只需2680元,因为价格比较优惠,她和姐姐便来到南昌八一大桥下的江西省中国国际旅行社胜利路口营业部签订了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约定出发时间为4月11日,结束时间为4月17日。

  签订合同后,陈小姐和姐姐向旅行社递交了护照、房产车辆证明、身份证、半年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

  “4月8日下午,旅行社临时通知我们,去韩国游两人须各交5万元保证金,否则不但去不了韩国,报名费也不退,还要承担签证损失。”陈小姐说,她和姐姐的团费加起来才5360元,旅行社却要她们交纳10万元保证金,还必须汇入旅行社的专门账号上。她质问旅行社为何要交保证金,旅行社给出的答复是,她们当时填写的信息不全,担心她们到了韩国后“脱团”,给旅行社带来风险。

  “我姐姐是公务员,我是银行职员,而且交了房车证明,旅行社有什么理由质疑我们会‘脱团’,这不是把我们列为潜在逃脱者吗?”陈小姐说,签订旅行合同时,旅行社根本未提及任何有关保证金的事,旅行社刻意隐瞒信息。

  旅行社:工作人员存过错

  昨日中午,江西省中国国际旅行社胜利路口营业部店长徐礼辉解释说,之所以临时通知陈小姐姐妹俩交10万元保证金,是因为旅行社总部在审核时发现对方登记信息不全,担心出行时存在“脱团”风险。

  徐礼辉介绍,游客签证时,登记材料要经过门店初审,然后送旅行社再核,最后送往大使馆(领事馆)等待签证。“是我们工作上存在过错,要是当初签合同时,工作人员能要求顾客将信息录入完整,可能不会要求顾客交纳相关保证金。”

  最后,经记者介入,旅行社要求陈小姐姐妹俩将相关信息登记完整,称不再需要交纳10万元保证金。“我们将尽快把材料递交到领事馆送签,保证陈小姐能11日正常赴韩旅游。”

  收保证金是行业潜规则

  有业内人士透露,出境游组团社在对游客的经济、工作状况等进行审核后,一般都会向游客收取“押金”,具体数额视具体线路而定。一般情况下,日韩等线路押金约为5万元,欧美游为10万元,东南亚线路一般无须交纳押金。

  一家旅行社的张经理表示,收取保证金是国内旅行社的普遍做法,游客想要出境玩,无论从哪个旅行社报名都需要缴纳这笔钱,主要是为了防止游客在国外滞留的“脱团”事件。

  孺子路一家旅行社负责人坦言,其实收取保证金是旅行社的自发行为,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这部分资金的具体管理和返还方式也没有相关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旅行社自己设立专门账户,管理这笔庞大的资金。

  江西游客因“脱团”被拉黑

  一旅行社负责人介绍,旅行社要求游客交纳押金也是无奈之举。据介绍,今年年初,江西东乡、南昌县的游客出现过赴韩游几次“脱团”的情况,最后相关旅行社被处以罚款。该负责人说,“脱团”给旅游管理带来了很大不便,现在韩国将江西部分游客列入了黑名单。

  “这笔钱该不该收、如何收,国家在法律法规上还没有明确规定。”省旅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游客和旅行社在出境游上都面临风险。一旦有游客滞留在境外,旅行社便会为此承担罚款,甚至有可能被取消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而从游客角度来说,旅行社迟退、不退保证金的事不断发生。

  律师称临时收押金属违约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唐乐律师认为,旅行社在同游客签订合同后,临行前又要求游客缴纳数额不菲的押金,明显是一种违约行为,侵犯了游客的知情权,游客完全有权利要求旅行社退费。

  唐律师认为,旅行社向消费者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做法不妥,这种做法实则是旅行社预先将每一个出境游的游客看成是潜在偷渡者,而且缺乏法律依据。如果暂时无法取消出境游保证金,至少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对此进行规范。如果可以制定规章,由第三方托管,或许可以保证资金安全。

  文/图 记者汪清林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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