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男子用他人账户1000万炒股酿苦果 40万纯利难入袋

2015年04月10日 18: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丽水4月10日电(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陈志伟)现如今,股市牛气冲天,许多股民恨不得将全部能拿到的钱都投进去,有的直接“借鸡生蛋”。然而在浙江松阳,就有这么一位股民张某,因为借他人的钱和帐号炒股,结果当炒股的收益远大于利息收益时,被出借人甩开了。

  张某与王某原是朋友。2013年6月,张某感觉中国股市大有可为,于是找到王某借钱,并支付利息。

  在2013年10月俩人签订《借款协议》一份:约定由王某提供相应的证券账户,并出借1000万余元资金给张某炒股,但借方需同时在被告账户内存入借款金额五分之一的保证金,借款期限为一年,月息1.25分,借期内的炒股盈利归张某所有;协议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具体操作方式进行了详细的约定。

  2014年8月,因股市行情火爆,炒股收益远大于利息收益。

  王某心动之下,私自将其提供给原告用于炒股的账户强制平仓、交割,并将账户密码进行了修改,将张某的保证金还给了他,自己亲自上阵炒股。俩人的《借款协议》遂终止履行。

  张某虽然对此很恼火,但是毕竟是用别人的帐号和钱,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后来双方对协议期间的账务进行结算,扣除应归还给被告的借款本息及原告自己的保证金后,明确账户内的炒股盈利为40万余元。虽然张某几次向王某讨要,但王某对张某主张应得炒股盈利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张某将王某起诉到松阳法院。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