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推介使用
中新网北京5月4日电 (记者 董子畅)国家卫生计生委4日发布通知,重申规范预防接种的有关要求。明确提出,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
中国实施免疫规划以来,覆盖城乡的预防接种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多数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降到历史较低。但是,近年来部分地区暴露出预防接种工作不规范,疫使用管理混乱等问题。
通知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生物制品检验合格或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供应、验收、在库检查、储运温度等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在保证第一类疫苗接种率的前提下,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疾病监测信息以及确定使用的第二类疫苗品种,适时向社会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接种方案要及时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通知提出,预防接种宣传应以预防控制疾病为目的,不允许宣传非疫苗类的产品。要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行为,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接种,不得诱导以第二类疫苗代替第一类疫苗,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用于治疗上呼吸道细菌感染的进口药品兰菌净进入了多地疾控部门的“二类疫苗”采购目录,在基层被滥用成疫苗推广。根据中国对疫苗的相关规定,国家卫计委认定兰菌净不属于疫苗,国家疾控中心将兰菌净列入接种信息系统只是用来收集信息,并不能因此认为兰菌净就可以作为疫苗使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