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获国家财政专项临时救助金超亿元
中新网乌鲁木齐5月5日电 (记者 戚亚平)自年初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部分团场先后不同程度地遭受了大雪、大风、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侵袭,给农牧业生产和职工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损失。统计数据显示,1至4月,新疆兵团第四师民政部门共计救助灾民31493人次,发放灾民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100万元人民币,帮助受灾职工群众渡过生活难关。
5日据新疆兵团民政局的消息,本着“救急救难”的原则,新疆兵团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针对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进行临时救助,解决他们的突发性、暂时性困难。2015年,国家财政安排新疆兵团专项临时救助资金达1亿余元。
数据显示,2014年,新疆兵团对18万困难救助对象进行了临时救助,发放资金7600多万元。2015年春节期间,对2.4万名低保“三无人员”、低保残疾人每人一次性救助600元,发放资金1440万元,对9万名低保人员按每人400元标准发放春节生活补贴,发放资金3600万元;对5.8万户低保家庭按每户600元标准发放取暖救助,发放资金3480多万元。
消息显示,新疆兵团已建立涵盖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和特困人员供养在内的全方位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全覆盖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打造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的“绿色通道”,坚决杜绝了“求助无门”问题。
目前,新疆兵团已实现低保制度“城市、团场一体化”,以社区为平台实行基层低保管理社会化,80%以上的单位实现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同时积极推进分类施保,提高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等困难群众的补助水平,以师为单位统一了低保标准,形成具有新疆兵团特点的低保标准体系,并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从1999年到2015年,新疆兵团低保最高标准由每人每月15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60元提高到278元;低保对象2014年稳定在9万人,占新疆兵团总人口的3.4%。中央财政对新疆兵团低保资金投入由1999年的1000万元增长到2015年的4.7亿元。
新疆兵团还加大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经费补助力度,2015年将原先每年补助各师、基层单位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从75万元提高到15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