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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爸爸”到小朋友家探望 徘徊太久被当小偷

2015年05月31日 15:54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

  ■ 每一次法槌落下后,顾薛磊会一路追踪孩子的成长 本报记者 周馨 摄

  人物小传

  顾薛磊,现任长宁区法院少年庭审判长,从事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办理工作8年。作为全国首家少年法庭的审判长,他创造性地运用“两情三心四理”未成年人案件民事调解法,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他还热心帮助困境未成年人300余人。从2012年起,他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上海法院优秀法官、上海法院办案标兵、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第十七届十大杰出青年等多项荣誉称号。

  明天就是“六一”,这是长宁区法院少年庭法官顾薛磊最忙的日子。因为他的“孩子”太多了,他要一一走访、打电话了解他们的近况——在法庭,他是法官;走出法庭,他是“法官爸爸”。

  “一个破碎家庭的背后,往往会是一个受伤的孩子。要通过法律维护他们的权利,也要帮助这些离异家庭的孩子,还花朵一份重开的希望。”对顾薛磊来说,每一次法槌的落下,并未定音。他一路追踪孩子的成长、变化,让他们顺利渡过成人世界的这场变故。“孩子利益最大化是我的办案准则和宗旨。”顾薛磊这样说。

  让流浪母女生存下去

  在少年庭工作了8年的顾薛磊,看到了太多因婚外情、经济纠纷等原因父母逃避监护孩子的责任,“这些孩子的生存、教育如何保障,司法保护是最后一道保障线。”顾薛磊要考虑得太多,比如判决孩子的归属他会想到:如果双方或一方已再婚或准备再婚,再婚对象持什么态度;父母双方谁照顾孩子多,平时孩子的作业本上,签名的是爸爸多还是妈妈多;哪一方的居住条件更好些,小区里是否有让孩子嬉戏的区域……

  顾薛磊说,他至今还记得2009年初的一个冬日,神情恍惚的阿兰来到法院,她伸出了一双手,“那是一双长满老茧、红肿得像萝卜的手,我们是同龄人,但阿兰看上去却苍老异常。”顾薛磊红了眼眶。

  阿兰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孩小丽来起诉,向前夫讨要抚养费。阿兰是黑龙江人,丈夫王某上海人。在阿兰一次精神病发作后,丈夫得知她有精神病家族史,医生又明确告知他“会遗传给下一代”。于是,无望的丈夫哄骗阿兰卖小房买大房,卖掉了房子,再骗阿兰假离婚,然后拿着钱一走了之。阿兰带着女儿流落街头,白天在浴室里帮人拖地板,晚上在临时觅到的破陋空屋内过夜。

  顾薛磊心情异常沉重,他当即拿出身上所有的现金让阿兰赶快安顿好孩子。但问题是,阿兰患有双向情感障碍的精神疾病,按照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起诉。顾薛磊的心不能就此安然。他开始寻找立案的司法依据。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法院确认阿兰在发病间隙是可以行使孩子的监护权的,这个抚养费案得以立案。

  接下来最大的障碍是阿兰的前夫下落不明,法院只能通过公告来送达诉状和通知开庭。顾薛磊很清楚,这种案子即使法院判决了也很难执行到位。于是,顾薛磊当即就找到王某户籍所在的社区。可事情远比他想象的复杂,王某欺骗自己的好朋友,把孩子户口迁入朋友家,之后就玩起了失踪。顾薛磊又转而找到社区民警,希望能找到王某的家人。谁知王某唯一的母亲也在半年前过世了。

  找到王某看来是不可能了,难道就这样放弃?他转而来到街道民政部门,在他再三协商下,民政部门给予女孩每个月临时补助,以解燃眉之急。为了解决母女俩的居住问题,他又一次次到区“廉租办”协调,相关部门被法官执着的精神所感动,特事特办,给小女孩每个月一定的廉租金。母女俩总算有了住处。“当时我唯一的想法就是让她们能生存下去。”

  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案件审理期间阿兰突发精神病,被强制治疗,小丽无人照顾。顾薛磊忙与社区民警联系,一波三折,最终让孩子入园接受教育。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依法支持了小丽的诉讼请求,判决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用。但由于王某下落不明,抚养费根本无法执行。为了落实孩子的抚养费,顾薛磊多方努力,为孩子争取了司法救助,他自己也出钱捐助,最大程度保证小丽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书读。

  阿兰的事并没有到此结束。

  2013年12月,阿兰再次打电话给顾薛磊。“顾法官,我发病了!家里的东西都被我砸了!”阿兰在片刻清醒中想到了顾薛磊。顾薛磊立即送阿兰看病配药,随后一段时间里,他每天下班后赶去监督她服药。

  不发病的时候,阿兰在某商场附近摆摊给手机贴膜,在顾薛磊的协调下,城管队给阿兰寻找合适的摊点,既不影响市容,又能遮风挡雨。阿兰说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孩子的学业问题,又是顾薛磊牵线请家教上门补课。顾薛磊每周都要去看她们一次,有时实在太忙,“我就开车绕到摊位附近远远地看一眼,确定她们过得还好。”

  被人当作“化缘法官”

  在外人看来威严的法官却碰到过很多委屈,顾薛磊经常被人冷落。他是民政、街道部门都熟知的“化缘法官”,只要他一进门,一些办事人员便拿起报纸,不理不睬。没有凳子,没有寒暄,更不要提一杯茶,顾薛磊只好自己拉过一个凳子,耐心地等待对方看完报纸。“我是敲法槌的法官,又不是为了个人私利来求你。”顾薛磊坐在冷板凳上五味杂陈。但只要一开庭,一看到那些遭遇了人生重大挫折的当事人还有孩子求助的目光,所有的委屈不快又被抛到九霄云外,“每一个需要我帮助的人都会触及我心灵的一个软肋。”

  在顾薛磊身上还发生过被当作小偷的“乌龙事件”。

  顾薛磊在2009年办理了一起抚养费案,读幼儿园的小斌是案件的原告。判决后,小斌的父亲不履行法律义务,长期拖欠抚养费。2011年小斌的母亲再次起诉增加抚养费,同时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顾薛磊提醒她,孩子父亲连支付抚养费都勉强,根据他的收入情况根本无力再增加抚养费,告了没有意义。小斌的母亲说,她是为了一口气,既然顾法官这样说就不告了,她当时就撤回起诉。临别时,顾薛磊询问小斌的外公外婆是否安康,没有想到小斌妈妈眼圈发红,她说父亲在半年前患肝癌过世了。顾薛磊一阵唏嘘,“我一定会再次上门看望孩子的。”

  暑假的一天,顾薛磊利用外出培训之际,身着便服带着礼物赶赴小斌家,没想到小斌家铁将军把门。等了足足2个小时,还是不见人影,顾薛磊转身准备离开。“你别走!我已经注意你很长时间了,是不是来踩点的小偷?”有邻居挡住了顾薛磊的去路。“我是长宁法院的法官,来回访的。”顾薛磊急忙解释。

  “长宁区法官跑到闵行区来干什么?不可能的!”顾薛磊拿出工作证。“工作证也可能是假的!”有人扭住顾薛磊,急中生智的顾薛磊冲出一句话:“这家老先生是个回沪知青,半年前肝癌过世!”人群顿时停止了喧闹。“没想到长宁区法官这么好,还给当事人送东西!”

  “小儿科”做成“大文章”

  已过不惑之年的顾薛磊和大多数法官一样,从书记员做起,曾经开着车满街送达诉状,默默无闻地跟着师傅做调解、写判决书,然后没日没夜地备战司法考试,之后又静静地等候提任助审员,直到有一天,顾薛磊终于披上法袍。顾薛磊至今还记得披上法袍那一霎的心情,“有着一份激动,更多地是一份责任和使命。”

  和长宁法院少年庭这个荣誉集体一同成长的顾薛磊曾经说过,要把“小儿科”做成“大文章”,更希望自己在审判实践上有突破、被认可,“法官首先业务要精,否则心再热也只能算是调解员。”在少年庭的8年时间,顾薛磊共审理了1100多件案子,每一件都判得小心翼翼。

  去年5月,顾薛磊审理了本市首例未成年人监护人变更案件。周老先生到法院要求剥夺曾经的养女的监护权。周老先生夫妇婚后多年没有生育,1978年收养了一女婴,取名周某。成年后的周某开始吸毒,偷窃家中及邻居的钱财。2000年,周老先生夫妇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2005年,周某非婚产下一名女孩,她甚至连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周某将女儿交给周老先生夫妇后一走了之,房子也被她卖掉,至今下落不明,孩子的生活费等都是由老夫妻支付。如今孩子已读4年级,成绩优秀。垂暮之年老夫妇有块心病,不为孩子解决户口和身份,会影响她今后的学习和生活。

  这个案子最大的瓶颈在于,周老先生夫妇已与养女解除了收养关系,他们与小女孩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是无权提起诉讼的。顾薛磊与庭里同事商议后,让老先生变更诉讼请求,将剥夺周某孩子监护权改为变更监护人。周老先生所在居委会出具证明,证实老夫妇俩与女孩是“有密切关系的朋友”,按照相关法律得以立案。

  去年11月,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审判,撤销了周某监护人资格,变更周老先生夫妇为孩子的监护人。“这个案子从立案到审判实践都是摸索着走过来的,为了保护困境中的孩子,就要在法律框架内有所突破,或者说是‘曲线救国’。” 本报记者 袁玮

  【记者手记】

  已年过40岁的顾薛磊长得很“萌”,圆圆的脸庞,始终笑眯眯的。他的内心也有着孩童般的真诚和良善。“我很爱孩子。”在顾薛磊的心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就是保护国家的良心。威严的法律也许是冷冰冰的,但是把法律的人性化体现在当事人心中,法律就是温暖的。

  感动了当事人的顾薛磊也常常“被感动”。这种感动,大多来自于他的“孩子”。有一年中秋节,他去看个孩子,孩子拿出一只月饼,认真地说:“‘爸爸’,你每年都来陪我过节,不能陪你的老婆和儿子。这只月饼是让你带回去给他们的。”顾薛磊的眼睛湿润了。为帮助一个生白血病孩子诉讼亲生父母抚养费,顾薛磊不仅设法维护了孩子的权益,审判结束后还为孩子治病奔波,孩子的祖父母说:“你为我们做了这么多,没什么可以回报的,我们身后就把遗体捐出来,为社会做点贡献吧。”

  顾薛磊这样说:“法官爸爸是一项爱的接力,我要跑好我这一棒。”(袁玮)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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