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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纪检机关不能“纪法不分”

2015年06月09日 08:2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今日刊文,指出纪检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要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模式,不能不计代价、纪法不分。

  这篇文章题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之三创新监督审查方式》(以下简称《文章》——记者注)。

  《文章》指出,要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对于问题线索,首先要清理,然后分类处置,决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任何一个线索的处置都是政治,必须体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任务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文章》要求,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定期清理线索,确定审查重点。“要不断夯实这项工作,全面掌握所联系地区、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树木和森林’状况,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文章》中出现了一个新提法:“纪律审查要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模式,注重综合效果。”“过去查办案件工作有种倾向,总想着务求完美、‘吃干榨尽’,直接把人送上法庭;非得把违纪和违法的所有问题都查清楚,结果是旷日持久、一拖再拖,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风险隐患。”

  《文章》强调:“纪检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要突出党纪特点,依据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要讲成本和效益,不能不计代价、纪法不分。严峻复杂的形势要求我们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加大力度就要转变方式。”

  “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可以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针对一些能够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问题,也要及时办理,不能放任自流。”

  《文章》举例:“近来中央对部分违纪者给予党纪处分和降级等组织处理,结果公布后,社会效果好、警示作用大,这也是当前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一种有效方式,今后要注意探索运用。”

  《文章》认为,监督执纪的方式就应该多样化、经常化。其中举例的方式有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让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公布谈话函询的问题等。

  《文章》还指出:“有的领导干部所管辖的区域和部门发生了许多严重问题,自己却像个没事人一样,既不向上级报告,也不作出检讨,对此就要进行问责,通过调离重要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组织处理,使其吸取教训,继续干好能够胜任的工作。”

  “从纪律上严格起来,抓早抓小,既体现了惩、又体现了治,既是治标、又是治本。”《文章》最后说。(记者庄庆鸿)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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