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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将至 贵州省纪委点名道姓通报6起问题

2015年06月16日 14:27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

  贵州省纪委近日通过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起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其中包括向员工发放购物卡、奖金以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通报指出,端午节将至,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刹住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黔清风 记者 周然)

  1、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省公务员培训中心)主任(君安宾馆总经理)陈吉发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2015年2月4日,陈吉发组织研究发给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15名中层以上工作人员每人500元购物卡。该中心还一直以劳保费名义,每季度向员工发150元购物卡。陈吉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其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省公务员培训中心)主任(君安宾馆总经理)职务。

  2、绥阳县兴隆中学校长张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3月至6月,张攀违规将学校生均公用经费3.5万余元以加班费、奖金等名义发放给教师。2014年7月,张攀用校食堂和小卖部的承包费设立“小金库”,将其中3.6万余元违规用于发放教师福利。绥阳县纪委给予张攀党内警告处分。

  3、平坝县房管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09年1月到2014年4月,平坝县房管局分别在下属交易中心、测绘公司等单位发放各类奖金补贴等,共计180.87万元。县房管局局长贾万东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县房管局局长职务,降级(降二级)处分;县房管局副局长张植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降一级)处分;县房管局副局长周超,县房管局产权监理室主任、县房产测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维翠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人员的违纪所得。

  4、铜仁市碧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2年至2014年期间,碧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套取国家项目资金60万元和其他收入12.2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奖金和津补贴、购买公务用车等,其中违规发放年终奖共计13.8万元。2013年中秋节期间用单位基本账户违规发放奖金2.4万元。碧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田茂英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该局原党组书记沈友良和原党组成员、副科级纪检员刘泽庆,报账员杨胜才被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龙里县洗马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陈应刚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陈应刚擅自设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激励机制,违规用单位资金给职工发放加班费、福利费共计42.8万余元。陈应刚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相关人员退回违纪所得。

  6、兴仁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6月,兴仁县城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海涛与主任陈品炽商量,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给办事处10名领导班子成员各1000元,同时还违规购买烟、酒等物品用于接待。城南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陈恒恒,对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不制止不报告,并领取1000元购物卡。兴仁县纪委分别给予李海涛、陈品炽、陈恒恒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所得。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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