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建高院:吸毒易引发杀人、放火、绑架等恶性案件

2015年06月24日 15:2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福建省高级法院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吸食毒品不仅危害吸食者身心健康,而且直接导致吸食者行为控制力下降,易引发“毒驾”、杀人、放火、绑架等恶性案件。

  福建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4年,福建共查处“毒驾”574起,甚至出现个别公交车、出租车司机吸毒驾车现象,因“毒驾”引发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2014年12月11日6时许,犯罪人员杨高洪吸食毒品后心里烦躁,遂在福州罗源县凤山镇东门桥上用石头砸行人,并强行将他人停在路边的出租车开走。杨高洪无证驾驶该出租车在人流密集的罗源中心市场路段横冲直撞,撞上黄某等两人。罗源县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杨高洪有期徒刑4年。

  福建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4年以来,全省因吸毒引发的杀人、伤害、放火、绑架等恶性案件300多件,造成十余人死亡。

  2013年8月12日零时许,犯罪分子王祖文在家中吸食“K粉”后,拿出一把双刃长剑到其养祖父母的卧室,持剑朝两位老人头部、胸部、腹部等处乱砍乱刺,导致两人当场死亡。随后,王祖文又持剑追砍闻讯前来的养父,导致其轻伤。该案经泉州中级法院一审、福建高级法院终审,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裁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福建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说,毒品是祸害之源,公众要切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自觉抵御毒品危害。 (记者郑良)

【编辑:叶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