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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毒品犯罪打击 多名毒品犯罪分子被执死刑

2015年06月24日 19: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福州6月24日电 (林玲)24日,记者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6·26”期间,福建省各地法院依法对94件135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审理宣判。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林滔、陈志强、汪天柱等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王祖文等因吸毒引发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卫里对记者表示,对于这些毒品犯罪分子的死刑判决,体现了福建省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决心,福建法院将始终不渝地执行严厉打击的方针,有力遏制毒品犯罪及次生犯罪的高发势头,不断加大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把禁毒人民战争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记者了解到,在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福建省各级法院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在“6·26”前后集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展示禁毒工作成果,传递禁毒理念,普及禁毒知识。

  当前,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中国毒品问题已进入加速蔓延期。福建地处东南沿海,在特殊的地缘关系影响下,毒品“种、制、贩、吸”并存,涉毒因素引发的社会危害日益凸显,禁毒斗争的形势十分严峻。

  林卫里称,从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来看,福建的毒情形势呈现以下新的特点与发展变化: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总量持续上升;二是毒品次生犯罪高发、社会危害性突出;三是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危害加剧;四是毒品进出福建省的渠道多样、方式翻新;五是涉案毒品数量呈“沙漏型”双向增长。

  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5月,福建省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73件,依法判处毒品犯罪分子616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含死缓)的犯罪分子共计1317人,重刑率21.36%,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13.1个百分点。

  “福建法院将打击重点对准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林卫里表示,对于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大、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将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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