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云南澄江一农妇种千余株罂粟当佐料 被判拘役三月

2015年07月24日 1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7月24日电 (胡远航 杨谨语)云南澄江一农妇陈某某因在自家山地种了千余株罂粟当佐料,日前被澄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4月2日,澄江县公安局民警巡查中发现,陈某某家山地里种有大片罂粟,已处于成熟结果期。经现场清点,田里种植的罂粟原植物达1054株,民警当即予以铲除。后鉴定发现,陈某某所种植的罂粟原植物中检出吗啡、可待因、那可汀、蒂巴因、罂粟碱等成分。

  陈某某在接受调查时称,罂粟种子是家中办理婚事时买来当作佐料用剩下的,2014年11月,她将这些种子播种在自家的山地里。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非法种植毒品罂粟原植物1054株,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其主动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行为系自首,且悔罪态度较好,所种植的毒品罂粟原植物未流入社会,酌情对陈某某从轻处罚: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澄江县人民法院提示,近年来一些民众尤其是农村民众,觉得大烟壳、大烟籽做佐料很香,并且还能治疗咳嗽,不以为然的买卖大烟壳、大烟籽甚至种植大烟,但忽略了其毒品属性和严重危害性,不经意间就犯了罪,应提高禁毒意识。(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