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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公司法人网购仿真枪当玩具 涉非法持枪受审

2015年07月24日 21: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柳州7月24日电 (孙涛 李佳)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当地一家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通过网购境外仿真枪,涉嫌走私武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期间,张某在明知从境外购入“仿真枪”系违法的情况下,仍然向卖家提供自己位于柳州的联系方式,通过“淘宝”购物网站向位于香港的卖家分别购买了三把“仿真枪”,并与卖家商议由卖家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其中,两把“仿真枪”在入境检查时,被海关缉私部门查获并收缴。

  2014年9月1日,柳州海关缉私部门在张某家中查获“仿真枪”12支(包括前述其已收货的一支)、“仿真枪”残件1支、“仿真枪”配件若干,“仿真枪”塑料弹丸(“BB”弹)若干等。经鉴定,上述共计14支“仿真枪”中,13支能够以压缩气体发射弹丸,符合我国法律定义的枪支特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直接向境外走私人购买3支符合枪支定义的“仿真枪”,由境外走私人逃避海关监管递送入境,同时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符合枪支定义的“仿真枪”10支,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走私武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庭审上,张某及其辩护人对网购、持有上述枪支无异议,但辩称张某在主观上不明知上述“仿真枪”是法律意义上的枪支,认为只是玩具,希望法院对张某从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庭在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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