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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拟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

2015年07月31日 09:2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资料图片)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草案)》近日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自治区卫计委副主任果吉尔锑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用血需求大幅增长,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血液极为珍贵”等传统观念束缚以及因高原气候西藏干部群众普遍患有高原疾病、血液合格率偏低的原因,导致西藏采供血量严重不足。同时,由于未制定献血法地方性法规,致使自治区的无偿献血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草案鼓励个人和单位积极献血,对公民无偿献血累计800毫升以上的、单位连续三年完成年度献血计划的等七种行为将给予表彰奖励。各级政府将为一次性献血200毫升以上的无偿献血者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与献血者献血后一定的营养补贴和适当的休息。年度内献血累计达800毫升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8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三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为保护献血者权益,草案规定,在采血前按照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献血者健康标准为献血者进行免费健康检查。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对献血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同时,为保证边远地区群众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用血者和献血者身体健康,草案要求加强基层血站机构的设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规模和临床用血需求,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依据本办法和《血站管理办法》设置血站,配备专业人员。记者廖卫华 实习生聂新元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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