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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庙城镇原党委书记终审获刑12年

2015年07月31日 09:4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怀柔庙城镇原党委书记终审获刑12年

  兼任镇企业董事长,“政企合抓”一年贪污公款130万元

  新京报讯 (记者王巍)曾任怀柔区庙城镇党委书记的李树才在任期间,还兼任镇上企业的董事长,在“政企合抓”的一年时间里,他利用职务便利将企业内的130万元侵吞,还用公款给纳税大户和怀柔区相关单位送礼。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树才有期徒刑12年,李树才称自己无罪并提出上诉。日前,北京市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企业间“倒手” 350万元到手

  检方指控,现年49岁的李树才于2010年至2011年担任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党委书记、北京聚源地工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主管北京聚源地工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职务便利,将北京聚源地工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350万元,以“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名义划拨到北京亿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并将其中的130万元侵吞。

  证据显示,聚源地公司是庙城镇的企业,性质是国有,亿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是聚源地公司的下属公司。

  庙城镇财政科原科长杨某称,李树才在任期间,每年的春节前都代表庙城镇政府到区直部门、大型企业走访。2011年春节前,李树才和其商量春节由镇政府出款给区直机关的正副职领导及大企业送礼慰问,杨某提出聚源地公司账上有160万元的借条,于是李树才决定从聚源地公司账上向亿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拨款350万元,名目是“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此后由亿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转回160万元用于归还借款,剩余的190万元用于走访。

  镇领导走访 数十万元出手

  杨某称,用于走访的190万元分成了两笔,第一笔60万元被用于走访企业和发放相关人员奖金。另外的130万元装在一个蛇皮袋中,由杨某和出纳乔某抬着送到李树才的办公室,放在办公桌旁边的地上。

  过节走访是庙城镇的一件大事,据时任怀柔区庙城镇镇长韩某的证言显示,庙城镇每年春节前走访包括辖区内的纳税企业和区直单位。庙城镇正职领导走访额度是每人5000元面额的购物卡,副职的额度是给对应的走访对象每人3000元。

  韩某和李树才走访的时候,出纳乔某曾给韩某一个袋子,袋子里装着从北京燕莎商城购买的购物卡,每到一家单位,李树才便将一个袋子交给该单位正职领导。韩某和李树才一共走访过三四十家单位,大约使用了二三十万元的钱款,此外庙城镇的副职领导走访使用了大约1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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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万去向不明 一审获刑

  在一审庭审中,李树才他称自己并未实施贪污行为。其辩护人则提出,没有证据证明涉案130万元的款项性质为“公共财产”,且这笔钱去向没有查明,不能排除他人共同侵吞130万元的可能,因此不能认定李树才有罪。

  法院认为,对于李树才的辩护人所提涉案130万元的去向没有查明的辩护意见,根据证人证言,当时杨某和出纳乔某将130万元现金取走并送至李树才的办公室,且二人对钱款的重量、包装特征、钱款放置李树才办公室的位置等细节均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李树才侵吞130万元的事实,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对于该款的具体去向,是李树才对涉案赃款的处分行为,并不影响李树才贪污罪的构成。

  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判处李树才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并责令李树才退赔130万元,发还北京聚源地工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李树才提出上诉,并宣称自己无罪,北京市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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