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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铺老板和员工撒“黑心钉” 补胎所得对半分

2015年07月31日 10:28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

  杭州市上城区法院昨天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熊某、张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和3年,法院同时判令扣押在案的二人违法所得2万元发还相关被害人。

  今年28岁的熊某和35岁张某分别来自江西和江苏,两人被抓前,分别是上城区望江路一带一家靠撒“黑心钉”扎胎赚黑心钱的修理铺的老板和员工(本报曾作报道)。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某、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次数达数十次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判决中分析认为,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共同商定通过安放钢丝钉的方式达到更快赚钱的目的,具体分工由被告人熊某进货收钱,由被告人张某制作安放钢丝钉,由两人共同补胎换胎,违法所得对半分成,可见,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到积极作用,且地位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被告人张某关于其所起作用更小的辩解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曾因安放钢丝钉被行政处罚,却不思悔改,酌情从重处罚。两被告人均自愿认罪,且退缴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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