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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长收礼交给纪委后自己留存 被撤职降级

2015年08月11日 10: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同事有事我送礼了,我有事别人还礼也属‘理所当然’。”

  8月7日,谈起自己以往“礼尚往来”的糊涂认识,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原书记、原局长刘继宏懊悔不已,“一念之差,让我踩到纪律‘红线’,赔上了自己二十几年的辛苦努力。”

  举办乔迁宴、再办丧葬席,刘继宏因漠视纪律两次违规操办宴席并收受礼金,丢掉了“乌纱帽”,在“礼尚往来”中栽了大跟头。

  事情要从今年竹山县纪委收到的一封举报信说起。

  3月25日,竹山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在岳母丧葬以及乔迁事宜中收受礼金。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展开初核。

  经查实,刘继宏借2012年4月搬迁新居、2015年1月岳母丧葬之机,两次收受县工商系统干部职工礼金共计5.04万元。

  礼金如何处理?刘继宏回忆称,当时,他打起了“小算盘”:第一次退回礼金7500元,第二次向县纪委上交礼金9500元,其余3.34万元放进了自己腰包。“一开始,我心里很忐忑,因为收受礼金是明令禁止的。但一想到同事有红白喜事我也都送过礼,这应该属于正常的礼尚往来,便渐渐地感到心安理得了。”刘继宏说。

  在纪律面前,任何心存侥幸的想法都将付出代价。刘继宏因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宴席并收受礼金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职务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纪委的处分给了我‘当头棒喝’,让我清醒地认识到任何时候都不能无视纪律。”刘继宏深有感触地说。(石季轩)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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