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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富豪娶娇妻 离婚拒交女儿抚养权获刑

2015年08月11日 13:48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

  他本是疼爱女儿,却一时糊涂选择错误方法,拒绝向前妻交出抚养权,经偃师市法院两次司法拘留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一错再错。7月27日,经偃师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判决有果,被告人周纯(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周纯今年50岁,早年系偃师市某商业系统的职工,下岗后自谋出路,开了一家物流贸易中心,凭借早年间在商场积累的丰富经验和人脉关系,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几年时间下来早已成了成功人士,住豪宅、坐宝马,风光无限。然而“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周纯商场得意的同时却情场失意。至于原因,周纯早些年由于是下岗工人,经济条件不好,没人愿意跟他,后来条件好了却总想着多玩几年,于是不知不觉就玩到了40岁。周纯有点着急了,自己也算是小有家业,得抓紧时间娶妻生子,保证后继有人。

  2006年底,周纯经人介绍认识了洛阳市某投资公司的员工李玉芳(化名),时年27岁的李玉芳长得楚楚动人,让周纯彻底失去了抵抗力,一见倾心。随后的周纯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年轻时候,展开了一系列疯狂的攻势,送花、化妆品、名包以及各种名牌服饰,为博美人芳心不惜一掷千金。然而李玉芳虽然东西来者不拒,但态度却有些模棱两可,对周纯不冷不热、若即若离。毕竟这么年轻的女孩,可选择的对象范围太广了,已40岁的周纯根本没有优势,周围这么多“小鲜肉”,凭什么要人家选择你这根“老油条”。情非得已的周纯最后“使出大招”,他在洛阳某小区购买了上下两层紧挨着的两套房产,并全部登记到了李玉芳的名下。当周纯把两本红彤彤的印有李玉芳名字的房产证交到李玉芳手里的时候,李玉芳的感情防线彻底崩溃了,“小鲜肉”虽好却没“老油条”多金,感情不能当饭吃,还是房产实实在在。李玉芳最终点头同意,2007年4月,二人登记结婚。

  然而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注定了存在先天缺陷,根本经不起平凡生活的考验,并且周纯和李玉芳相差十几岁,代沟让双方极度缺乏共同爱好和语言。周纯经商多年,养成了雷厉风行的性格,在家里大男子主义十足,让李玉芳感到不受尊重,加上周纯主要在偃师市经商,而李玉芳在洛阳居住,双方聚少离多,感情日渐产生隔阂。女儿的降生也没有让双方的矛盾得到缓解,于是2013年6月,李玉芳到偃师市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周纯虽然同意离婚,却强烈要求抚养孩子,但由于孩子不满两岁,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决孩子归女方李玉芳抚养,周纯每月承担抚养费380元。

  判决生效后,周纯却拒绝移交抚养权,老来得女的他把女儿当成了心头肉,平时呵护备至、万般疼爱,在他看来,要他交出女儿简直就是要他的命。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还擅自将女儿转到一所私立幼儿园且不提供具体地址,让李玉芳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见不到孩子。李玉芳几经交涉无果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人员多次对周纯劝说无果,并于2014年12月18日和2015年2月19日先后两次对其司法拘留15日的情况下,其仍拒绝将女儿抚养权交出,并叫嚣:“该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吧!我不见李玉芳。”

  2015年3月12日,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迫于压力的周纯终将女儿抚养权交出,然而为时已晚,7月10日偃师市检察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提起公诉。7月27日,鉴于周纯已先期履行判决,有悔罪表现,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虽然不用入狱服刑,但毕竟还是有罪判决,从法律上讲周纯已经是有罪之人。面对这样的结果,周纯后悔不已。(通讯员刘建鹏)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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