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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钻车底身亡 死前被母亲带着去办身份证手续

2015年08月12日 10:5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母子车站争吵儿子钻车底身亡

  昨天上午10点半,朝阳区星火西路北站公交车站,一对母子从408路公交车下车后不断争吵,随后男子突然钻入正在驶离站台的408路公交车右后轮,男子经车轮碾轧当场死亡。北京公交集团表示,现场视频证实该事故实属意外,目前,交管局机场大队正在调查中。

  据目击者回忆称,10点半左右,408路公交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星火西路北站时,一对母子在下车过程中有所争执。50岁左右的母亲下车后正往站台走,男子走在后方。不知是何原因,男子突然冲入公交车右后方,钻进车底被车轱辘碾轧,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司机主动报警,东风派出所及999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在事发现场,死亡男子的母亲情绪久久未能恢复平静,一直哭喊着,“孩子再也回不了家了。”

  男子母亲称,事发当天带着儿子乘坐408路公交车来到星火西路北站,准备过马路到对面的东风派出所去办理身份证的相关手续。“孩子一直说不愿意去,没想到来这儿送了命,我没能及时拉住他。”

  北京公交集团负责人张先生称,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该事故实属意外。“公交车上都有监控录像,事发时,车门已经关闭,司机已经打开左转向灯准备驶离站台。另一公交车队负责人表示,在发现右后方异常后司机及时刹车,但意外已经造成了。

  目前,事故调查已交给交管局机场大队受理,交警在现场已留下目击者的联系方式,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对此,北京熊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该事件公交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需要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认定。

  京华时报讯(记者贾婷)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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