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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精神病发决定引产胎儿 多部门拒开证明

2015年08月12日 14:28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
孕妇精神病发决定引产胎儿多部门拒开证明

  孕妇精神病发决定引产5个月胎儿 多部门拒开引产证明

  东南网8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一对恋人喜结连理,就在一家人沉浸在幸福之中时,女子却精神病发作,更意外的是女子怀孕了。当夫妻俩决定引产拿掉5个月的胎儿时,他们却为了一张证明,在卫计局和医院之间跑了一个多月,却毫无结果。

  同安卫计局说“没有医院诊断”不开引产证明,厦门市妇幼医院说“没有精神科”无法鉴定,仙岳医院说“没有产科”也无法鉴定。

  现在丈夫跑在各个单位中间,但他能跑得过妻子日益隆起的肚子吗?

  家人 精神病发决定引产

  去年,阿华经人介绍,与邻村的阿丽相识,两人迅速坠入爱河。不到半年,两个人便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小夫妻相亲相爱,感情融洽。不久,阿丽便有了身孕。当一家人都沉浸在幸福美满之中时,阿丽的精神疾病发作了,行为狂躁。

  早在2007年阿丽就因为精神疾病,被送入厦门市仙岳医院治疗。在印着“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病历书上,阿丽被鉴定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住院病历上记录:“患者自语、多疑、行为怪异……想用刀砍自己……存在关系妄想。”

  阿华带妻子去看病,医生检查后表示因阿丽现阶段怀孕,不能开药治疗,所以病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4月26日阿丽在家做饭时,突然打开液化气灶将锅铲烧成红色,然后烙在自己的左手手背……妻子的尖叫声彻底惊醒了阿华。“这是我第一个孩子,我非常舍不得,但是为了妻子的病情和孩子未来的健康,我只能决定流掉孩子。”阿华说。

  阿丽的娘家人同意了阿华的意见。

  卫计局 病历不算医院证明

  阿华带妻子去厦门市妇幼医院办引产,被院方告知:根据福建省相关计生政策,怀孕十四周以上的妇女,办理终止妊娠需要计生部门签发《同意终止妊娠证明》,否则无法办理住院手续。

  为此,阿华跑了三趟卫计局没办下来,导报记者上周陪同阿华去同安区卫计局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黄国粼介绍,为了打击“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怀孕超过十四周要引产,必须符合以下四种情形:“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三、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四、离婚、丧偶等特殊情况。”

  根据政策,黄国粼给了阿华两种选择,第一是去妇幼医院开产前证明(目前厦门各医院只有妇幼有资质),证明胎儿有遗传病或缺陷。第二是去仙岳医院开证明,证明孕妇因病情需要终止妊娠。

  阿华出示了阿丽的仙岳医院病历书,黄国粼表示:“这个不算数,我们要单位公章的证明。”阿华表示由于病例的特殊性,这两所医院都无法办出终止妊娠证明。阿华请求工作人员,给出一个以往精神疾病病人引产的医院出具证明的案例做参考,黄国粼打电话咨询同事后表示,厦门至今还没有类似的先例,无法提供参考。

  得知阿华属于婚后第一胎,黄国粼表示:“我相信(你)不会是鉴定性别后想引产的,但按规定我不能给你开这个。”根据黄国粼介绍的规定,阿华的表哥说:“难道他们俩非得去办离婚,才能引产吗?”黄国粼先是沉默,然后无奈地说:“按政策是可以。”

  市妇幼 没精神科无法接纳

  为了引产,阿丽娘家人已多次带阿丽来妇幼医院。上周四,导报记者陪同家属前来妇幼医院咨询,一位保洁阿姨认出了阿丽,“上次来体检,她先是流口水,然后直挺挺地倒在地上哭”。保洁阿姨并不知道阿丽的病情,但是家属很尴尬。

  市妇幼医院院方介绍该医院没有精神专科,目前无法接纳精神疾病患者。产科医生介绍,精神疾病存在家族遗传史的风险,无法像唐氏综合征(先天愚)那样通过孕检筛查,因此无法出具胎儿鉴定证明。

  院方建议,让计生部门开证明协调解决。

  仙岳医院 没有产科不能证明

  阿华又到仙岳医院咨询,医院表示仙岳医院没有妇产科,“没有产科,怎么开终止妊娠的证明?”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介绍:“一般人罹患精神分裂症的比例是3‰,但假如父母有一方患该病,其子女的罹患率增加至16%,从症状与经过方面看,下一代发病年龄多早于上一代,属于具有高度遗传性疾病。”

  该医生说,阿丽因重性精神疾病此前曾两度在仙岳医院住院,可以结婚,但不鼓励生育。对于医院的表态,同安区卫计局的黄国粼表示:“只要医院盖章的写有‘建议终止妊娠’的证明,否则不符合法规程序。”

  由于有关部门办不下证明无法引产,阿丽娘家人甚至怀疑阿华在逃避家庭责任。曾有朋友建议办假离婚换引产证明,“那只会让我家庭矛盾加深,难道非要搞得妻离子散吗?”

  现在的阿华就像热锅上的蚂蚁,跑在各个单位中间,但他能跑得过妻子日益隆起的肚子吗?

  对话

  病情加重才考虑打胎

  导报记者:为什么要让有精神疾病的妻子怀孕?

  阿华:以为治愈了,不知道精神疾病可能复发。我老婆没发病时很好的,我们感情一直不错。

  导报记者:怀孕14周以前不需要卫计部门的证明,为何不在那个时候去做人流?

  阿华:第一次为人父母,开始想要孩子没舍得。后来我老婆病情加重,接连做出自残倾向的事情,家里打算送她去医院住院,但精神疾病医院又无法治疗怀孕的妇女,又听医生说孩子遗传的概率比较高,我老婆家里有遗传史,这才考虑打胎。

  导报记者:办证对你生活有什么影响?

  阿华:不能去上班了。老婆娘家因为我办不下引产证明,也对我误会很深,家庭关系很不和谐了。

  导报记者:如果办不下来,会考虑离婚再办证吗?

  阿华:我没想过。做一切决定都要和她娘家人先沟通好,否则会加深两方家庭的误会和矛盾。

  律师说法

  精神病孕妇有权终止妊娠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目前怀孕14周以上的需要通过行政审批主要依据省卫生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福建省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的通知》,而由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7条明确规定:“患有会造成下一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夫妻不宜生育。有生育能力的夫妻一方应当施行绝育手术或者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已怀孕的,应当终止妊娠。”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效力要大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的通知》,因此,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7条的规定,如果确实是患有高度遗传性的精神病患者,即使其已孕14周以上,也应当终止妊娠。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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