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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庄稼地里安装电网电野兔 不料电死打猎人

2015年08月25日 16:30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

  绵阳大爷庄稼地里安装电网电野兔 不料电死打猎人

  绵阳人朱合、董武两名老大爷,晚上在一块庄稼地里安装电网电野兔,准备次日清晨收取猎物。凌晨时分,许勇等5人持气枪来到安装有电网的庄稼地里打野兔,不料触碰到电网,许勇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朱合、董武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逮捕。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是控辩双方争议焦点。8月4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作出判决,两人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安捕猎器 自己被电飞几米远

  朱合今年70岁,董武今年52岁,均是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的村民。今年1月初,两人花了440元购买了一台“虎头牌捕猎器”,此后两人又在绵阳市经开区塘汛镇上花580元买了一个电瓶。第一次使用时,朱合不小心触电,直接被电飞几米,但并没有昏迷,也没有出现其他任何症状,因此,他们判定该捕猎器不会电死人。其实,后经权威部门测试,在电瓶对升压装置充电30秒后,最大输出电压约为5400V。

  1月16日20时许,朱合、董武来到自己所在村的一块麦田,将事前准备的电瓶、增压器、捕猎器、细铁丝等捕猎设备安装好,并约定次日6时许同去收捡猎物。

  心存侥幸 不料电死打猎人

  据朱合、董武称,在安装完捕猎器后之所以放心地离开,首先他们从自己被电的经历,觉得不会电死人;第二,在他们看来,这里是农村,晚上几乎不会有人来。同时,他们在放电线的时候,刻意远离田边的机耕路至少5米远,怕把过路人电伤。

  然而,令他们想不到的是,捕猎器却被当晚一群手持气枪打猎的人碰上了。1月16日晚上,绵阳人许勇和另外4名朋友,相约到城郊打野兔。17日凌晨3时左右,他们来到了杨家镇,并进入了朱合、董武安装电网的麦田。当时许勇和朋友谢某走在前面,突然许勇就倒在地上,谢某拿起电筒跑过去,发现许勇全身都在发抖,同时发现了旁边的一根很细的铁丝。随即,谢某拖着许勇的衣服将他拖离铁丝,一行人赶紧开车把许勇送进杨家镇卫生院,并拨打了110报警,但许勇经抢救无效死亡。

  17日6时许,朱合、董武到麦田里收捡猎物、拆除捕猎设备时,被早已在此蹲守的涪城区公安分局杨家镇派出所民警抓获,当场扣押变压器1台、蓄电池1部等捕猎设备。

  法院判决 危害公共安全罪获缓刑

  今年5月,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以朱合、董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涪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朱合、董武辩称,为防止捕猎器设备放电伤人,他们铺设电网时沿麦田边缘内侧安放,并在靠近道路的地方又将电网向麦田内移动几米。而且,自己曾被电飞几米,但没有昏迷,觉得不会把人电死;同时认为晚上也没有什么人会跑到麦田里去,他们并不是故意要电伤或者电死某人。

  法院认为,朱合、董武在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在主观上对其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其行为构成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此外,成都商报记者从涪城区公安机关获悉,与许勇一起使用气枪打猎的其他3人(除司机外),因非法持有枪支,被治安拘留5天。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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