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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银行副行长以“过桥业务”为名诈骗2.88亿

2015年09月10日 10:2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笔者9日从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批准逮捕了一宗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贤利用其广州市某商业银行支行副行长身份,以“过桥业务”为借口,许诺高息回报,诈骗多人财物,涉案金额巨大。

  经查,陈某贤在广州市某商业银行工作已十余年,2012年升任为支行副行长。从2007年开始,其便利用自己的工作身份,以帮银行客户做转贷业务(俗称“过桥业务”)需要大量资金为由,向多名被害人借款2.88亿元。他许诺给被害人的月利率在1.3%—3%不等,其后还通过伪造房产证、公证委托书和借款合同等作抵押的手段,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协议。实际上,陈某贤非法拆借的巨额资金用于偿还自己之前欠下债务的本息。

  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在今年7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贤。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贤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对陈某贤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赵杨 通讯员/崔杰锋)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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