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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虎被免于起诉 称将申请国家赔偿

2015年09月10日 21:54 来源:中青在线 参与互动 

  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当事人刘虎表示,将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刘虎透露,自己将继续委托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代理申请国家赔偿。

  刘虎透露,自己此前供职于《长江商报》,目前正在办理离职手续,以后仍将从事传媒业。“以后,如果有必要,我依然会坚持举报。”刘虎说,国家应保护公民正当的表达权,“意见应该有表达的出口。”

  “我很高兴检方能坚守法律底线,能独立思考。我对中国法律有信心。”刘虎介绍,2014年1月1日,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提请逮捕,被退回补充侦查后,又补充了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两个罪名,换了另外的检察院,但检方依然退回侦查,直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周泽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刘虎举报是正常行使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的行为。而警方将涉及公安系统高官的自诉性质的诽谤案件,作为公诉案件性质的寻衅滋事案件侦查,则涉嫌假公济私、打击报复。“公民的监督权应该得到保护,最初的立案就是没有根据的,检察院理应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田文生)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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