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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义昌大桥爆炸案开审 车载爆炸物总量超1吨

2015年09月16日 11:22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 

义昌大桥爆炸案昨开审 货车装载爆炸物总量超1吨

庭审现场

  核心提示|9月15日上午9时,备受社会关注的“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张根林等8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出庭受审。

  庭审预计持续两天时间,庭审中披露了更多案情细节。

  【新闻回放】运送鞭炮货车爆炸,高速大桥被炸塌

  2013年2月1日,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从陕西前往河北,行至连霍高速三门峡境内的义昌大桥上发生爆炸,大桥南半幅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4人遇难,8人受伤,引起全国关注。

  【庭审现场】8名被告受审涉及三项罪名

  9月15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被告人、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社会群众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三门峡中院官方微博对庭审进行全程直播。

  作为公诉机关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张根林与薛运芳在联营陕西省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期间,雇用不具备从业资格人员超标准、超范围生产。

  2013年1月,该公司管理人员李瑞党(已在事故中死亡)、翟工厂组织无从业资格的工人生产不属于烟花爆竹产品的“土地雷”。同年1月30日,唐振生受李瑞党委托,电话联系陕西省蒲城县虎子货运部负责人唐进虎,让其帮忙联系车辆运输10吨左右烟花至河北省献县。之后,唐进虎经其妻唐雪琴、蒲城县小郭货运部经营人郭转玲,联系了石家庄开发区凯达运输有限公司名下不具备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冀A70380普通货车司机石彦飞(已在事故中死亡)负责运输,并签订运输合同。为逃避检查,故意将货物名称填写为百货。

  当晚,石彦飞在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违规装载土地雷和开天雷。2月1日上午8时57分,车辆行驶至三门峡市境内义昌大桥时,车上装载的货物发生爆炸,致使义昌大桥坍塌,周围民房受损,造成李瑞党、石彦飞在内的14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2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案发后,薛运芳、翟工厂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根林、薛运芳、翟工厂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唐振生、唐进虎、郭转玲、唐雪琴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张保林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请依法判处。

  【披露细节】车上装载爆炸物总量超1吨

  现场,经公诉人出示相关证据,以及被告回答提问等,披露了更多案情细节。

  原来,2013年1月30日晚,石彦飞违规装载的烟花中包括:土地雷350袋(7000发)和假冒“美神”牌注册商标的开天雷270箱(5400个)。后经陕西省烟花及民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土地雷单发装药量均值118克,系含烟火药的爆炸物,开天雷单筒药量48克,系严重不合格产品。

  按照以上数据,大河报记者计算发现,这辆车装载的爆炸物土地雷和开天雷总量超1吨。

  此外,起诉书还指控该案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张根林和薛运芳在联营陕西省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期间,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多种烟花爆竹产品上假冒“天宇”、“美神”、“金忠”注册商标,涉案金额40余万元。

  截至大河报记者15日下午6点30分发稿,庭审仍在进展中。预计庭审将持续到9月16日。(记者房琳韩景玮通讯员闾斌文图)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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