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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警方“暂扣”市民涉案资金3年 称领导才有决策权

2015年09月19日 19:08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9月17号,“督履职促发展惠民生——2015湖北媒体问政”第二场,湖北省住建厅、民政厅、公安厅和卫计委接受问政。仙桃公安机关将一笔300万元的涉案资金“暂扣”达3年之久,湖北省公安厅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郭唐寅表示,将在一周之内给社会、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交代。

  住在深圳罗湖口岸附近的卓某靠倒卖外汇赚钱。2012年初,有人找他换了一笔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他万万没想到,就因为这个事,2012年8月2号,湖北仙桃警方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将其刑事拘留。

  卓某:其实我就是个倒换外币的,定开设赌场罪我觉得这个真的很冤枉。

  据卓某说仙桃警方拘留他的原因是找他换这笔外汇的人可能参与了一场境外网络赌博案。2012年8月15号,仙桃警方将其账户上的300万元资金予以“暂扣”处理。

  卓某:他当时在我录口供的时候,他就顺便问到我,他说这个银行卡是不是我的,我说是我的,他说这个卡的密码是多少?我就报给他了,身份证也给他拿了,拿了之后 过了几天,就拿了个单子过来,把我的钱全部从深圳农业银行划到了仙桃市公安局那里去了。

  2012年8月22日,卓某“取保候审”,2013年8月26日卓某得到解除“取保候审”的处理。卓某认为应该接受的是对应于“非法炒汇”的处罚,与“涉嫌开设赌场罪”无关,被解除“取保候审”后,卓某就向仙桃警方讨要300万元暂扣款。

  卓某:每次问都说,案件正在侦查中,人没抓到钱不能还,钱不能还,就这样要了前前后后差不多几十次了,具体多少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暗访人员来到仙桃市公安局了解情况,负责办理卓某案件的警官表示,不退这笔暂扣款的主要理由是该案主犯已逃往国外,案子也就结不下来。

  警官:因为上线,菲律宾的我们查了一直没有抓回来,因为上线没有抓到,领导我们集体研究一直把它暂扣着。

  查阅该案案卷,暗访人员发现,案卷里仅存有卓某一人的拘留口供,取保候审的材料,再无任何其他涉案人员的材料,我们问是否案子一直不结钱就一直不能退还时,办案警官这样回答:

  办案警官:我跟你说蛮简单,这个事找领导协商,就这个问题扣了这长时间,领导是个什么看法,领导有决策,我没有决策,我想退给他,我说内心话我也想退给他,我认为他不是赌博公司的,他确实不是赌博公司的。

  暗访人员发现,从2013年1月开始,仙桃市公安局在开具实施暂扣款的票据时,已将湖北省暂扣款收据剪角作废,取而代之的是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审计人员:这个发票的使用是严重的违反了财务的管理制度的,就是这个票据的话,这一块这个非税收入的往来票据的话,是用于核算往来资金一块的,而不是对暂扣款物资开具的票据。

  暗访人员核查仙桃公安局账目发现,截至2015年7月,包括还挂在账上的卓某的300万“暂扣款”,仙桃市公安局“暂扣款”余额高达4170多万元。 (记者左艾甫 湖北台记者张丽玲)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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