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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平台运行 5天访问量破490万

2015年09月25日 16:49 来源:中国妇女报 参与互动 

民警照顾被解救的婴儿

  由民政部开发的“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9月19日上线运行,并首批公布284名打拐解救儿童信息。截至24日下午,该网站的访问量已经突破490多万人次。本报记者从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婚姻收养管理处获悉,虽然公告平台的访问量不断突破,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没有收到各地反馈寻亲成功的消息。

  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遵循怎样的发布机制?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打拐解救儿童,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如何给他们一个家?收养儿童的门槛会不会降低?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公告平台详细录入解救儿童信息

  近日,国家民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民政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打拐解救儿童回归家庭、维护打拐解救儿童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全国打拐解救寻亲公告平台于9月19日正式上线。目前,来自全国各地福利院的284名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在公告平台上公布,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大量转发。24日下午,本报记者登录该网站查询,公众的登录、浏览量已经突破490多万人次。

  根据网站的信息显示,在寻亲公告中,都列有孩子被解救时的肖像照、姓名、被拐卖地、所在福利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网站寻亲公告平台提供检索功能,搜索关键词包括姓名、区域、解救时年龄、性别、身份特征、衣着等信息。

  点开每一名被解救的儿童信息后,还能够查阅到孩子的被拐卖地、解救时年龄、解救时身高、体貌特征、随身物品和孩子自述等关键信息,方便被拐儿童父母查找和确认。在每名被拐解救的儿童信息中,还留下了所在福利机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信息等,方便家长及时和福利机构取得联系。

  记者拨通了一个叫常龙超的孩子所在的郑州市儿童福利院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福利院所有的打拐解救儿童都已经在寻亲公告平台上进行公告,但“这几天并没有孩子亲生父母的线索和消息,倒是有公众打电话,表示了希望收养孩子的意愿”。

  本报记者从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婚姻收养管理处获得的信息印证了这一说法。该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截至23日,还没有收到各地反馈的查找生父母成功的信息。

  关于后续的打拐解救儿童信息的发布机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寻亲公告平台将陆续录入、更新各地收集上来的打拐解救儿童的信息,公众可以随时关注寻亲公告平台。

  被拐儿童可作为弃婴收养

  家庭是儿童成长的最佳环境,然而,一些孩子在被解救之后长期找不到亲生父母。

  河南省开封市社会福利院负责人王女士对媒体说,福利院有4名儿童是公安机关暂时安置的被拐解救儿童,“暂时”寄养最久的已经有7年,最短的不到1年。寄养7年的小朋友,今年已经上一年级了。

  “打拐解救出来的孩子大多数是健康的孩子,有的刚出生或者出生几个月就被解救出来,从婴儿到儿童,从儿童到长成少年,这些孩子只能在福利机构,很耽误他们的成长。”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巡视员甘薇薇说,“儿童福利政策的主导,是给孩子创造一个最好的成长条件,而孩子成长的最好条件是在家庭。”

  此次《通知》确立了打拐解救儿童查找生父母的相关机制。《通知》规定,儿童失踪后,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迅速启动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第一时间组织查找,并及时免费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对于打拐解救的儿童,公安机关要一律采集血样,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

  根据此次《通知》的要求,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应当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公告满30日,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救助机构应该在7日内将儿童及相关材料移交当地福利机构。从儿童被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之日起满12个月,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儿童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弃婴、丧失父母的孤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不能抚养的儿童可以被送养。民政部、公安部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协商,如何既解决这些打拐解救但查找不到生父母孩子的送养问题,又跟收养法不冲突、不矛盾,最终决定作为收养法的延伸内容,把这些儿童归类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进行国内送养。”甘薇薇说。

  收养条件不会放宽

  《通知》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收到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后,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应当及时进行国内送养,使儿童能够尽快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打拐解救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这也就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被拐儿童被解救后最快1年零3个月可被收养。但是,《通知》也特别要求,如果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应就收养登记事项单独征得其本人同意。

  “打拐解救儿童被收养后,并非生父母便不能再寻回自己的孩子。”甘薇薇指出,根据《通知》规定,即便孩子在被收养之后,如果其生父母找到了孩子的下落,收养人也要按照生父母的意愿,配合解除收养关系,将孩子送还生父母的家庭。

  对于目前有多少打拐解救儿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由于长期滞留在福利机关,时间比较长,打拐解救儿童还是有一定数量。”

  但是,“从收养来讲,收养条件放宽暂时不会考虑。”甘薇薇说,“因为并不是说大多数孩子找不到收养家庭,而是能找到很好的。近两年还要制定收养评估机制,要优中选优,尽可能给孩子找到一个更好的家庭。”

  王金华也表示,现在很多人感觉收养儿童很困难,其实是收养健康的儿童很困难,因为福利机构98%的儿童是残疾儿童,所以收养健康儿童的条件不仅不会放宽,相反的,还要对收养家庭进行更严格的评估。

  “现在大家要改变观念,收养更多的残疾儿童——尤其是轻度残疾儿童或者发育稍微欠缺但能够照顾自己的,这会对儿童成长有很大的帮助,因为他们是更加迫切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希望中国公民和家庭有这样的爱心。”王金华说。

  “收养法规定,一个家庭只能收养一名儿童,但对于收养残疾儿童,就不受有无生育和只能收养一名儿童的限制。”甘薇薇也呼吁公众“不要遗忘了残疾儿童”。 □ 记者 宋利彩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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