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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居民10月1日起可区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2015年09月29日 18: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呼和浩特9月29日电 (董乐)内蒙古自治区是实行身份证异地办理最早省份之一。29日内蒙古公安厅召开居民身份证区内异地办理便民措施新闻发布会,表示从2015年10月1日起,内蒙古居民身份证可在区内异地办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流、物流数量呈几何倍增中,外出就业、求学的人员越来越多。按照现行政策,这些人员一旦遇到身份证损坏丢失,或有效期满,则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群众很不方便。内蒙古公安厅为了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研论证和试点使用,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目前已完全具备区内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各项条件。

  据了解,投资1200万元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同时,对全区户口“重、错、假”以及身份证重号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为实现异地办理身份证创造了条件。

  据内蒙古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闫广林透露,内蒙古公安厅完成了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流程的规范设计,研发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平台。目前,全区12盟市都具备了居民身份证区内异地受理的条件,并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居民身份证区内异地办理便民措施。

  闫广林在新闻发布会上对身份证区内异地办理的受理范围、所需手续、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简化程序进行了介绍。

  对于人们最关注的异地办证受理点,将在内蒙古公安厅门户网站、平安内蒙古新浪微博公布。

  在内蒙古居住的外省人口目前还不能在内蒙古办理身份证。但内蒙古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政委李吉透露,目前,公安部正在整合资源,预计到2017年可实现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办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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