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济南急救车拒缴过桥费 “任性”司机掉头离去

2015年10月08日 14:05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 

  10月4日下午,一辆黄河医院的120急救车因是否缴纳过路费与泺口浮桥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最终在僵持十几分钟后掉头离去。记者了解到,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急救车并不在免收过路费之列。急救车是否应该缴纳过路费也引发广泛关注,有市民直指,急救车承载的是生的希望,抢出1分钟的时间,就可能挽回一条生命,该急救车司机是在利用特定人群“刷特权”,而置生命于不顾。

  事情经过

  急救车司机

  车辆接到通知,需要前往黄河北边的鹊山接一位呼吸困难的病人,但在经过泺口浮桥收费站时,工作人员要求缴纳过路费,收费站不应对急救车收费,拒绝缴纳过路费。

  收费站工作人员

  根据规定,拉着病号的(急救车)不收费,不拉病号的空车收费。对于救护车一直都挺照顾,但是这次也不说明一下,拉着警笛就想开过去。

  双方均不退让,收费站拒绝免费放行,司机回到车里等待,救护车只能滞留在收费口。

  最终,在僵持了十几分钟后,救护车掉头离去。

  记者调查

  急救车过路费不免收

  记者检索发现,急救车与收费站的矛盾并不仅仅存在泺口浮桥收费站。据其他媒体报道,绵竹、武汉、峨眉山市等地均曾出现相似情况。

  对于病人而言,时间就是生命,急救车承载着病人与家属的希望。有网友表示对急救车收费并不合理,“急救车属于特殊车辆,要求其停车缴费毫无疑问会耽误救援时间,如果出现司机没带钱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

  然而,对于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而言,按照规定收费本是职责所在。根据我国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急救车并不在其中。

  市民热议

  司机做法太不负责任

  7日,记者与从事急救车驾驶多年的郑先生取得联系。郑先生告诉记者,在济南各个收费站向急救车收费的情况并不常见。“有些收费站看到是急救车会立刻放行,有些收费站虽然要求缴费,但向其说明情况后也会免费放行。”郑先生表示。

  针对4日发生的急救车滞留收费站一事,郑先生表示,收费符合规定,不收费符合“人情”,避免发生争执才能保证救援时间。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曾建设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医疗绿色通道,凡是进入“绿色通道”的急救车均免收过路费,只需刷一下急救车专用的公路卡便能通过收费关卡。

  针对此事,有市民认为,急救车司机因为拒绝收费站收费就调头返回是不可取的,本身急救车的急救行为就是由患者付费买单,过桥费已包含在费用里。更何况急救车承载的是生的希望,生命无价,岂能讨价还价,耽误一分钟就可能延误治疗的良机,对于有任务在身的急救车而言,抢出1分钟的时间,就可能挽回一条生命,因收费问题耽误患者的宝贵时间,这是谁都不愿看到的结果。部分市民建议,这件事情负责任的做法,应是司机先缴费通行,事后再理论,让交钱就不过,“反正耽误的不是我”,如此“任性”的心理不仅是对患者不负责任,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编辑:左盛丹】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