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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里应外合海岛盗窃原油 价值15万元

2015年10月13日 09:4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两男子里应外合盗窃公司价值15万元的原油,近日被法院判处一年两个月到五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大亚湾法院昨日通报称,今年4月14日,被告人林某祝在罗某飞(另案处理)的提议下准备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鞭洲岛盗窃原油。2015年4月18日,被告人林某祝、谢某强商量决定当晚实施盗窃,并按照先前的约定,被告人林某祝负责联系装油船,被告人谢某强负责将岛上对着油罐的监控摄像头调开,并提供对讲机供作案时联系。

  次日零时30分许,两艘装油船到达马鞭洲岛,罗某敏(另案处理)从船上拉一条胶管接到油罐阀门上,再将胶管的另一端接到船上油箱上偷油。半小时后,被告人林某祝、罗某敏听见谢某强在对讲机上说被发现了,罗某敏遂收拾好胶管坐飞艇逃离。

  4月26日,被告人谢某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被盗的石油原油为67.348吨、价值为人民币150860元。

  大亚湾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祝、谢某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案情,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祝、谢某强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一年两个月,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1万元。缴获赃款人民币4万元,用于发还给被害人。(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卢思莹、潘子璐、黄春艳、房耀庆)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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