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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澳门身份谎称有钱 8次骗取被害人23万元

2015年10月13日 10:1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借助中国澳门籍身份,一女子虚构事实谎称自己有大量钱财,通过多次请人吃饭的方式获取女子阿敏一家的信任,并以承诺自己不久将赠送给阿敏200万元为幌子,先后8次骗取被害人阿敏的诚意金、走关系活动费及做生意启动资金等共计人民币23万元,后将骗来的赃款拿到澳门赌场进行赌博。2015年3月9日,广州市从化法院就该案件作出判决:该女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通过朋友结识“富婆”

  想借钱先交“诚意金”

  2014年6月的一天,阿敏通过朋友邓某认识了一名来自澳门的女子,名叫阿丽。见面后,45岁的阿丽谈吐幽默风趣,在言语中透露出自己很有钱。刚开始阿敏还表示怀疑,但之后的一段时间,阿敏几次和阿丽一起吃饭或喝茶,每次都是阿丽买单,阿丽阔绰的行为让阿敏慢慢放松了警惕。

  2014年7月初的一天早晨,阿敏和丈夫、朋友邓某及阿丽在广州从化的一家茶馆喝茶聊天,想着阿丽经济实力雄厚,阿敏就开口向阿丽借款10万元用于盖房子。阿丽一口答应,并且说不用写欠条。这时候,一旁的朋友邓某解释说,阿丽是澳门人,澳门人的习俗是向人借钱要交所谓的诚意金。阿敏就问需要多少“诚意金”,阿丽说1万元。接着,阿敏就去银行提取了1万元给阿丽。

  过了两三天,邓某打电话给阿敏说,阿丽准备从澳门带人民币500万元过来,但得通过私人渠道才能携巨款入境,需要阿敏给她3万元“走关系费”。于是,阿敏从银行提取了3万元人民币交给阿丽。又过了两三天,阿敏对阿丽说急着还银行信用卡的钱,阿丽就又将从阿敏那里要来的4万元还给了她。看到钱很轻易就被要了回来,阿敏就对阿丽放松了警惕。

  好心为富婆牵线

  又被骗去十几万

  阿敏知道阿丽离了婚也没有对象,就将其侄儿阿峰介绍给了阿丽。阿丽和阿峰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后,提出了“合伙做生意”。两人以阿峰的名义打了张欠条,从阿敏那里再次借了10万元,并承诺两个月内还给她20万元。

  2014年8月初,阿丽找到阿敏说,她从澳门带来了50万元送给阿敏,但按照澳门的习俗,需要先给1万元的“诚意金”和2万元“走关系费”。想到马上可以拿到50万元,第二天,阿敏就又取了3万元给了阿丽。然而之后,借50万元的事又被阿丽以各种借口搪塞过去了。

  “富婆”谎称遭抢劫

  惊觉受骗为时已晚

  2014年8月12日晚上,阿丽请阿敏在一家饭店吃饭,又提出想向阿敏借8万元做生意,更承诺在20日前给她200万元。阿敏就又先后给了阿丽8万元。2014年8月20日,阿丽打电话对阿敏说,自己从澳门把200万元现金带来了,但是钱被人入室抢劫,200万元被劫走了。

  阿敏事后向公安机关表示,由于担心之前的投入打水漂,她不要阿丽给她200万元了,只想要回自己之前的21万元,但阿丽却说,暂时无法还钱。之后,阿丽又以“走关系费”为由向阿敏借了2万元,并承诺一定会在8月26日把200万元给她。8月23日,阿丽又叫其给3万元走关系。阿敏那时才惊觉,自己一直以来都被阿丽骗了,于是她去公安局报了案。前前后后,阿敏一共被阿丽骗取了23万元。

  骗术起底

  1.阿敏通过朋友认识澳门女子阿丽,向阿丽借款10万元用于盖房,却交了1万元“诚意金”。  

  2.阿丽声称从澳门带人民币500万元过来,阿敏给了她3万元“走关系费”。

  3.阿敏说急着还银行信用卡的钱,阿丽就将4万元还给了她。  

  4.阿敏将其侄儿阿峰介绍给了阿丽,两人以阿峰的名义打了张欠条,从阿敏那里借款10万元。

  5.阿丽声称从澳门带来了50万元送给阿敏,阿敏先给1万元的“诚意金”和2万元“走关系费”。

  6.阿丽承诺给阿敏200万元,借走了8万元。

  7.阿丽声称200万元被打劫了,又向阿敏借了2万元。

  8.阿丽又叫阿敏给3万元走关系。阿敏才惊觉,自己被骗了。

  庭审

  “富婆”:没说很有钱 只是借钱不是骗

  法院:骗钱用于赌博 判刑5年6个月

  在法庭上,阿丽辩称,自己并没有骗阿敏说自己很有钱,是向她先后借了23万元,但只是借钱,不是诈骗。阿丽说:“我打算偿还这些钱的,我与阿敏姐姐的儿子一起向阿敏借的10万元是准备拿来做生意的,只是因为迟迟没确定做什么生意,我就到澳门赌博赌输了。”

  从化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至8月23日期间,被告人阿丽先后8次共计骗取被害人阿敏现金人民币23万元,将骗来的赃款拿到澳门赌场进行赌博。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阿丽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阿丽与阿峰借10万元做生意不属于诈骗,应在诈骗金额中剔除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阿丽在拿到10万元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拿该钱去澳门赌博,证明其所称的做生意实为骗取钱财的借口,对上述辩护意见同样不予采纳。

  最后,阿丽犯诈骗罪,被广州从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同时,继续追缴被告人犯诈骗罪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追缴后返还给被害人。

  法官说法:

  只赚不赔?小心被骗

  在这件案子中,被告人以想借钱先交诚意金、许诺给钱但先要钱周转的方法,从被害人那里先后骗取23万元,这都利用了人们“占便宜”的心理。目前各类诈骗案时有发生,骗子往往会利用大家“贪小便宜”的心理,以高息、高额回报等看上去只赚不赔的方法,让人们把钱给骗子。

  但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别人,遇人遇事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一时的小恩小惠或者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尤其是涉及经济来往时更要非常注意,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记者方晴 通讯员刘佳星)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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