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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酒后撒泼殴打民警 犯妨害公务罪获刑

2015年10月13日 14:15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 

  9月25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公布两起妨害公务案的一审判决,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4年11月2日18时许,兰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有一名醉酒男子在兰州市城关区宁卧庄宾馆门口的马路中间拦车。随后,城关分局渭源路派出所民警侯某某、张某到现场处警,并对醉酒拦车的刘某进行劝阻,在此过程中,刘某对民警侯某某、张某拳打脚踢,致使侯某某、张某身体受伤。

  无独有偶,殴打处警民警的事情在时隔一个月后再次发生。2014年12月26日18时许,兰州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有人酒后在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一茶馆内闹事。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酒泉路派出所民警丁某某、罗某某接110报警中心指令,前往该茶馆内处警后,准备将涉嫌闹事的张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当行至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中国银行门口时,张某用拳头对民警丁某某进行殴打,并将民警罗某某的警服毛领撕扯后扔在马路上。张某的行为致民警丁某某身体受伤。2015年4月2日,张某被依法提起公诉。原来,张某于2010年11月15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其曾因犯罪被判刑教育,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西部商报 记者 樊丽)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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