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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成云南“重腐区” 官员落马均涉“矿”

2015年10月22日 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10月22日电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22日发布消息称,文山州原州长助理马斌因犯滥用职权、受贿罪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此前,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林耘埜、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局长耿弘、文山州国土局原局长何知平等官员也相继落马受审。巧合的是,这些大多是在文山州“成长起来”的官员,而落马原因,均涉“矿”。

  2015年以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公开审理了林耘埜、耿弘、何知平、马斌等人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

  经查明,林耘埜在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分管全省矿产资源矿政管理工作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审批转让文山州麻栗坡县某钨矿采矿权,违规审批转让玉溪市华宁县某铅锌矿探矿权,违规审批变更玉溪市华宁县某铅锌矿探矿权勘查矿种为磷矿,导致国家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11147.3217万元。而其曾担任文山州委常委、秘书长,文山州委常委、组织部长,文山州副州长等职。

  时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的耿弘在明知林耘埜的请托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于2008年10月13日违反规定在《采矿权转让责任表》上会签“同意”意见,最终经林耘埜审核批准,致使麻栗坡紫金钨业公司于2009年4月29日取得南秧田钨矿采矿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计人民币4158.81万元。

  马斌在1999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担任文山州麻栗坡县副县长、县钨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麻栗坡县代理县长、县长等职务便利,在麻栗坡钨矿采矿权转让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3亿多元。

  文山州国土局原局长何知平也被指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计人民币3亿多元。

  林耘埜、耿弘、何知平、马斌四人的受贿金额高的惊人。其中,林耘埜、何知平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额皆超过2000万人民币,马斌受贿428万元,耿弘过百万。

  最终,林耘埜一审获刑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耿弘获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马斌获刑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何知平案尚未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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