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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西藏首位法学博士的法治、公益践行路

2015年11月08日 1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拉萨11月8日电 题:西藏首位法学博士的法治、公益践行路

  作者 白玛卓玛

  “律师不仅可以创造经济价值,更能创造一种社会价值,用爱心去关怀别人,回馈社会,用法治为家乡的父老乡亲带来温暖。”二十多载的律师生涯中,罗桑群培一直以这样的信条激励自己,践行着一条将法律与公益相结合的路。

  罗桑群培出生在素有“藏东明珠”之称的西藏昌都市,1987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政法专业。毕业后,心系家乡的他回到了西藏,开启了律师职业生涯。

  上世纪90年代的西藏,民众法律意识非常薄弱。许多农牧区的单亲母亲出于传统观念,不敢提出让孩子父亲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从羞于启齿到当堂对证,当年24岁的日喀则姑娘贡吉最后还是通过法律维护了自己与孩子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案例日益增多,也彰显出西藏民众渐渐受到了法律启蒙。”罗桑群培回忆到。

  1995年,罗桑群培与志同道合的律师们共同成立了西藏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然而,正当律师事务所走上正轨,在圈内外有口皆碑时,罗桑群培却决定去国外留学深造。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西藏也有了许多涉外组织,律所也开始涉及涉外投资及法律业务。当时在西藏没人可以用外语从事涉外法律业务。”罗桑群培说,同时我也希望走出去看看,从法律角度了解国外的管理制度。

  2004年,从美利坚大学法学院毕业,获该校国际法与国际环境法硕士学位的罗桑群培谢绝了美国企业伸出的橄榄枝,回到故乡,成立了西藏首家由律师创办的农牧民工法律援助中心—西藏央金法律援助中心。

  该中心旨在帮助农牧民工解决在务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更填补了西藏农民工法律援助民间机构的空白,真正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援助过程中,解决法律纠纷同时,我们会对农牧民工进行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培养他们的维权意识,降低侵害农牧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生率。”罗桑群培说。

  记者了解到,自该中心成立以来,罗桑群培带领援助团队,共接受法律咨询案件3565余件,电话咨询3246多次,办理援助案件621件,涉案金额2300多万元人民币,这些法律服务均为无偿提供。

  此外,2009年罗桑群培还发起创办西藏第一个法律援助基金会,主要是为了帮助弱势群体及就读于法律专业的贫困学生。“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法律人才的充实是一个社会现代文明的具体体现,我想为西藏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罗桑群培说。

  同时,为使律师更好做到参政议政促进依法治藏进程,作为西藏政协法制委员会委员、西藏人大立法委立法专家、西藏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罗桑群培提出多项法治提案,积极建言地方立法,负责政府多项招商引资和投资项目的法律把关进程。

  2012年,罗桑群培获得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西藏第一个法学博士。读博期间,他经常是北京、拉萨两边跑,“我需要在北京汲取更多的法律理论知识营养,返回拉萨则是学以致用,接手案件。”

  目前,罗桑群培所在的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已更名为北京大成(拉萨)律师事务所。“我认为律师事务所未来的发展不在于单纯扩大规模或增加投入,而应注重西藏法律服务业与国际化的接轨,这也是我们正在努力的。”罗桑群培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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