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甘肃加强纪检机关建设:列负面清单严管“自己人”

2015年11月25日 09: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未经授权,不准与联系单位的主要领导联系;不准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违反回避制度……”甘肃省纪委日前制定出台《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以加强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部门(包括专案组)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长期处于反腐一线的纪检干部,被拉拢、被腐蚀、被围猎的可能性很高。”甘肃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从甘肃省纪委以往受理的信访举报来看,个别纪检干部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存在跑风漏气、通风报信,以及对被举报人包庇袒护等现象,有的甚至还为被调查对象逃避惩处出主意、想办法。“十不准”的出台,是甘肃省纪委规范纪律审查中纪检干部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

  “十不准”列出了纪检干部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容易发生的10个方面问题的负面清单,对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中违反审批程序、保密要求、回避制度、涉案款物处理规定,以及损害被审查对象权益、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接受被审查对象及其关系人礼品等方面做了禁止性规定。

  甘肃省纪委同时明确,对违反“十不准”规定的纪检干部,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同时,将对有关领导进行严肃追责。记者 王彬

【编辑:孙静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