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丰台通报近期违纪违法案例:将问责单位领导

2015年11月25日 10:1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太平桥街道党工委宣传部原部长汤克华违规收受财物,被给予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至副科级)处分。

  太平桥街道党工委宣传部原工作人员邵军,丰台区公共文明引导队太平桥中队原队长曹士贵、原副中队长尹小红,骗取专项补贴经费共计人民币3.2万元,丰台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邵军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给予曹士贵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尹小红预备党员资格。邵军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太平桥街道莲花池社区党委原书记高淑凤将社区居委会原主任李福收受的承揽社区科普益民项目的负责人给予的1.2万元现金用于社区日常开销等支出,未登记上交,丰台区纪委给予高淑凤、李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纪委官方网站“晓月清风”通报了该区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违纪违法案件。

  “无论地位高低、权力大小、功劳多少,只要敢触碰纪律的‘高压线’,就一定会付出代价。”丰台区纪委负责人说。

  2015年以来,丰台区纪委、监察局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公共服务、民生领域截留挪用、营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案件,释放从严执纪的信号。截至目前,全区立案75件,给予63人党纪政纪处分。

  据悉,丰台区纪委在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的同时,还严肃责任追究,下一步,对连续发生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的几个单位,区纪委将对其党委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董岩)

【编辑:孙静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